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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結案 控方:被告故意塑造與事主曖昧 辯方:菲傭說法誇張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結案 控方:被告故意塑造與事主曖昧 辯方:菲傭說法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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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一(22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男被告稱在廚房炸大腸時,與女事主「神交」,是誇大供詞,故意塑造兩人在案發前有曖昧關係。辯方則指,女事主聲稱全程聲嘶力竭大叫,卻沒有吵醒同房的嬰兒,質疑她誇張其詞。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將於周二(23 日)陳詞。
控方:男被告誇大供詞
女事主無動機誣告

控辯雙方周一結案陳詞。男被告早前供稱,與女事主在廚房炸大腸時,眉來眼去「神交」,控方指兩人只是普通眼神接觸,但男被告誇大供詞,故意塑造兩人在案發前有曖昧關係。

控方又指,女事主沒有動機誣告兩名被告,又指若她要誣告,不必將案情複雜化。控方續指,女事主被性侵後六神無主,沒有逃走亦是無可厚非。

辯方:女事主前言不對後語
因不喜歡女被告而「煮死佢」

代表男被告的大律師林芷瑩指,女事主前言不對後語,她一時稱「sir want you」,一時稱「sir like you」,強調「want 同 like 差好遠」。林又邀請陪審團使用「生活常識」考慮,若女僱主着事主進入主人房一起睡,為何她不問「去 sir 間房做咩」,指女事主說法誇張失實。

林續指,「佢(事主)應該知道跟佢入房會有咩事發生」,事主稱女被告強行扯她手腕,是為了誇大其角色,「唔鍾意(女被告)到『煮』死佢」。

女事主聲稱全程聲嘶力竭大叫,林指主人房的嬰兒床,有被告 1 歲半的兒子,隔壁房間則有 8 歲女兒。林質疑女事主誇張其詞,沒可能發生強姦事件,「會唔會連 1 歲半嘅 BB 都嘈唔醒?隔嚟有 8 歲囡囡嘈唔醒?」

夫婦分別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

男被告陳暹德(44 歲),被控於或約於 2018 年 1 月 21 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 X;女被告黎芷珊(32 歲)則被控於或約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以及猥褻侵犯 X。兩名被告分別由大律師林芷瑩及陳文慧代表。

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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