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至少 65 人死亡,災難肇因與政府監管成焦點。勞工處回覆《法庭線》指,去年 7 月至今對屋苑工程共巡查 16 次,曾經檢視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資料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的認可標準。
處方另指,巡查亦曾發現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已向承建商作 3 宗檢控。消防處指,截至周四晚上 8 時,事故共造成 65 人死亡、70 人受傷,消防人員傍晚在宏道閣救出一人。
編按:截至周五(28 日)下午 3 時公布,死亡人數增至至少 128 人。
勞工處:最近一次巡查在上周四
勞工處周四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自 2024 年 7 月起,多次就宏福苑維修工程作出工作安全巡查,至今年 11 月期間,對宏福苑工程共進行了 16 次巡查工作,而最近一次於上周四(11 月 20 日)進行。
處方指,曾核查地盤的安全措施,包括查看屋苑棚架上俗稱「棚網」的保護幕之產品質量證書是否符合要求,亦按風險為本的原則,多次書面警告提醒承建商須採取適當的防火措施。
處方續指,在上述巡查行動中,發現工程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已向相關承建商發出 6 張「敦促改善通知書」和作出 3 宗檢控。處方未有提及控罪詳情。


處方:曾查棚網證書
顯示阻燃符標準
勞工處另提到,2024 年 9 月曾收到市民投訴屋苑維修工程的電郵,當中提及棚網等問題。處方同年 10 月回覆查詢人,指棚網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物件墮下範圍,並提及「…根據現時勞工處所執行適用於建築地盤的安全條例中,並沒有涵蓋關於棚網或任何物料的阻燃標準。」
處方指,隨即收到另一名市民投訴電郵,指上述就棚網的回覆內容不正確。經跟進後,處方認為上述回覆中,有關棚網阻燃性的內容欠清晰、引致誤會,因此在 12 月書面回覆投訴人,「清晰表示勞工處的安全巡查工作,一直有跟進棚架上設置棚網事宜」,並澄清職員檢視了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資料顯示棚網的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的認可標準。
另外,處方在回覆查詢人的電郵曾提及相關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低」。處方亦澄清,當時是指工程不涉在建築物外部施行如燒焊等熱工序,但這並不意味火災風險會被忽略,重申回覆電郵時已清晰說明,已提醒承建商須做好地盤內的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災發生。
處方:工作守則參照屋宇署標準
勞工處指,根據勞工處現行的《竹棚架安全工作守則》第 4.4.4(d) 節,棚架上的保護網需具備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的要求,才可採用。
《竹棚守則》 亦參照屋宇署為遮蓋建築外牆裝設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的阻燃性能標準,清楚列明棚網需符合的認可標準及例子。
處方又指,《竹棚守則》本身雖然並非法例,但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不遵從守則的行為,在刑事訴訟中法庭可作為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的相關規定。
法團資料:去年 7 月搭建棚架
翻查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網站,2024 年 7 月的工程解說會資料指,工程於 7 月至 9 月進行搭建棚架,當時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的代表亦曾出席解說會,承辦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則到場介紹施工流程。
網站提到,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8 座大廈正進行內牆油漆、外牆批盪噴漿、鋪紙皮石等。
政府發言人周四指,宏福苑的工程由「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就是次火警事故,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會進行調查,若發現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會轉介屋宇署按條例處理,包括提出檢控或進行紀律處分程序。

至少 65 人死亡
近年最多人罹難五級火
截至周四(27 日)晚上 8 時,消防處指累計 65 人死亡,包括一名殉職消防員,另有 70 人受傷。滅火救援行動仍在繼續,消防人員周四傍晚 6 時 45 分在宏道閣救出一名生還者。
翻查資料,本港由 1996 年起曾發生 3 宗五級火警,除了今次大埔宏福苑大火外,其餘兩宗,分別是 1996 年嘉利大廈大火,造成 41 人死、逾 80 人傷,以及 2008 年嘉禾大廈大火,造成 4 人死、55 人傷,死者中包括兩名消防員。
司法機構、終審法院、律政司、政府一站通等網頁,周四均轉為黑白色為事件哀悼。(見另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