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 168 人死亡,數千居民受災,政府及社福機構發放援助金。38 歲男子涉冒充災民騙取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周四(10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庭上確認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押後案件至 11 月 25 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審訊文件。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條件更改為現金 3,000 元、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在報稱地址居住。
被告訛稱為宏泰閣居民以騙援助金
被告黃浩鈞(38 歲,無業)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 2026 年 1 月 9 日,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虛假申述,即報稱於 2024 年 6 月至 8 月期間居住在大埔宏福苑座宏泰閣 604 室,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民政事務總處作出作為,即批出民政事務總署華人慈善基金/特別援助基金,而導致你自己獲得利益或民政事務總署 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FLCC42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