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新田圍邨於 2022 年發生縱火案,一對同住的嫲孫被困單位,兩人被救出時心臟驟停,男子搶救後不治。居住同層、現年 60 歲男子其後被捕。他周五(18 日)在高等法院基於「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並承認有意圖而縱火罪。
案情指,被告患精神分裂症,自從妻兒離家後萌生自殺念頭,案發前因收到房署信件,擔心公屋單位被收回,以及不懂得使用「安心出行」,壓力大增令其精神問題惡化。他指原打算放火自殺,無意殺人。
案件押後至 8 月 28 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心理及感化報告,被告須還押。
被告稱心情不佳床上燒雜物
被告馮進貴,現年 60 歲,無業,原被控一項謀殺罪,他否認控罪,控方基於減責精神失常,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被告另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
案情指,被告與太太及兒子居於新田圍邨豐圍樓某單位,妻兒其後遷出,被告在該單位獨居。28 歲蕭姓事主,則與父親及祖母同住,為馮的鄰居。
事發於 2022 年 4 月 22 日凌晨 2 時許,同層鄰居聞到煙燻味,發現被告獨自站在走廊,其單位門口有三堆被點燃的東西。其後被告返回單位,鄰居發現單位客廳亦失火,在其他鄰居嘗試救火時,被告站在一旁觀看。警員及消防員到場後,鄰居指是被告縱火。被告警誡下承認因心情不佳,而在床上及單位門口燃燒雜物。
事主與祖母則被困於住所內,約凌晨 2 時 50 分被消防員救出,二人被救出時均失去意識及心臟驟停。經搶救後,事主於同月 28 日下午死亡。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導致腦部和心臟缺氧。是次火警造成 1 死 6 傷,約 400 人需要疏散。
被告自 2001 年有人格退化跡象
案情提到,被告自 2001 年出現多疑及有人格退化的跡象,影響人際關係,並於 2006 年嘗試自殺,其後確診妄想症、精神分裂及有抑鬱症狀。
綜合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已接受精神健康服務 15 年,他聲稱縱火只為自殺,沒意圖殺害他人,又指自己於案發前至少一個月感到有壓力,其一是收到房署信件,擔憂其單位被收回,其二是他不懂如何使用疫苗通行證及「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感到心煩意亂。
報告指,被告在妻兒離他而去後,已萌生自殺念頭,最後因擔心單位被收回而實行自殺計劃。
被控謀殺及縱火
被告馮進貴被控一項縱火罪及一項謀殺罪。控罪指,馮於 2022 年 4 月 24 日在大圍新田圍邨馮圍樓 1911 室(「上述單位」),無合法辯解而以火燒毀財物,即上述單位及其內屬於自己或他人的財物,意圖損毀該等財物或罔顧該等財物會否受損,以及罔顧他人的生命會否因而受到危害,及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謀殺蕭姓人士。
HCCC349/2024、HCCC35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