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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84日審訊 施德來稱因臨場壓力在論壇提「否決政府所有議案」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4日審訊 施德來稱因臨場壓力在論壇提「否決政府所有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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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2 日)展開第 84 日審訊。施德來第三日作供,他解釋在九東初選論壇發言稱「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嘅議案」,並非在計劃之內,而是因為胡志偉稱要運用否決權、譚得志發言則更進取,令自己「要即場再諗得再進取一啲,而臨場爆肚咁樣講出嚟嘅。」

施又稱,自己發言亦曾提及「否決所有撥款」,屬「不合理的說法」,因為自己都會爭取失業援助金及強積金修例,「所以我無理由會否決所有嘅嘢。」法官問,施是否想比譚得志更進取?施否認,又稱民協最接近票源為民主黨,「所以我應該係集中喺胡志偉嘅說話嘅基礎裡面講得更進取一啲。」

周二審訊時,施稱理解《基本法》第 50 至 53 條,是解決立法會與特首間之嚴重分歧的處理機制,其觀點源於不同文章,包括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 2020 年 3 月的專訪,又稱譚是《基本法》草委委員,明白條文起草原意,而從譚的說法,理解到當特首選擇解散立法會再重選,「香港人選民可以選擇邊一邊係合理,從而解決憲制危機」。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施德來稱林鄭「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重提「我好鍾意香港」時哽咽
周二報道:
47人案|施德來引譚耀宗專訪談原意 指理解特首解散立會重選是解決憲制危機的機制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24 休庭 周四續審
16:20 施德來否認有意顛覆國家政權、癱瘓政府

辯方大狀黃廷光問,在完成初選後,施德來重新恢復區議員的工作?施稱,「區議員嘅工作,無論係初選前後定係工作期間,我都係盡力去做。」

法官李運騰問,施其後與初選計劃無關?施稱,「完咗投票,我已經停止咗個選舉工程。」

黃問,施續任區議員,有與政府合作?施稱,「有嘅,亦都我喺區議會裡面其中一個委員會主席,負責審批唔同嘅議案同政府協作。」

施又在提問下稱,其後有為黃大仙區議會秘書處製作年度報告。

黃問,施其後有否繼續爭取民生?施答,「爭取失業援助金,係民協多年嘅工作目標,所以 2020 年 9 月 11 號,我寫咗信,透過黃大仙民政處交畀政務司,去喺新一輪抗疫基金裡面,希望設立失業援助…」

黃其後總結案情問施,有否串謀其他被告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是否有意當選後使用立法會權力。施均稱沒有。

法官李運騰笑稱,認為黃沒有清楚指出案情,問施當選後,會否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施稱,「做好立法會嘅角色,係。」

黃續問施,是否有意顛覆國家政權、癱瘓政府?施亦稱沒有。黃稱完成主問。

法官陳慶偉問,有沒有辯方大狀需要盤問?何啟明大狀阮偉明稱有些問題作盤問。

陳其後下令休庭,明日再續。

16:15 施德來稱接受戴耀廷對於初選合法性的想法

辯方大狀黃廷光問,施德來有否聽到戴耀廷對於曾國衞的回應?施稱,「戴耀廷分別喺(2020 年)7 月 9 號下晝嘅記者會,到 7 月 9 號亦都喺 FB 出咗一個嚴正聲明,我 7 月 9 號晚係攞住個嚴正聲明內容,同埋曾國衞嗰篇訪問係去做對比。」

施在提問下稱,他於 7 月 9 日下午有看初選記者會的直播,「因為我知道嗰日朝早已經有曾國衞嘅訪問,所以我都會留意睇下戴耀廷有咩嘢回應。」

施其後續指,「就住曾國衞喺《文匯報》講及嘅 3 條唔同嘅法例,去逐條不同嘅法例去回應嘅,當然包括(國安法)第 22 條,係佢(戴)夜晚嘅嚴正聲明,亦都有再重申一啲觀點,就住 22條(3),佢再一次重申講唔會係一個非法手段。」

法官李運騰問,施當時接受戴對於初選合法性的看法?施稱,「係我接受咗,我認為佢係合理。」

黃其後問及趙家賢在記者會的發言。李運騰則指已有謄本,毋須證人覆述。李問,聽到趙的發言後,對施有何影響?施稱,「我對趙家賢有認識,過去民協都參與多次民主動力舉辦嘅民主派初選,佢講初選係合法嘅公民權利,我都會加強咗我嘅相信,因為我認識佢都係一個穩陣嘅人。」

黃又轉問初選的結果,李指,不爭議的是,施是落敗。施稱,「落選亦都好低票。」

黃欲問施得票率的百分比。法官陳仲衡質疑有何相關。黃再問同一問題,被告聞言發笑。法官陳慶偉隨即打斷問,為何黃要重複問題?李運騰又問,黃是否想令其當事人感尷尬?黃遂問其他問題。

16:00 施德來稱有閱讀曾國衞指初選涉違法的訪問

辯方大狀黃廷光稱,施德來提到有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讀過《國安法》條文,並於翌日收到戴耀廷的 WhatsApp 訊息,問他其後有否收到戴有提到《國安法》的訊息?

施稱,沒有收到 WhatsApp 訊息,但有讀到 7 月 6 日記者會的報道。施其後稱,他沒有看到現場直播,但看到 Now 新聞報道,「佢裡面有提到否決《財政預算案》嘅權力同《國安法》嘅關係,所以我有留意依一個環節。」

黃問,施其後有否看到整個記者會內容?他稱沒有。

黃問,除了戴耀廷,施是否認識記者會其他出席者?施稱認識區諾軒、鍾庭耀。黃其後問,施看到報道後,得到甚麼資訊?施稱,「戴耀廷喺開頭嘅時候已經會講到《國安法》實施,特別去就住《國安法》第 22 條同埋 29 條嘅闡述…」

法官李運騰打斷問,即他當時收到的訊息是初選不犯法,不論是普通法例或是《國安法》,且運用否決權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施稱,「正確,佢嘅 7 月 6 號記者會同 WhatsApp 訊息係一致嘅。」

黃問,即施相信戴的說法?施稱,「因為 7 月 1 號係私人訊息,7 月 6 號係一個公開記者會,係加強咗我嘅相信嘅。」

法官陳仲衡質疑,但施只是從 3 個不同場合,聽同一個人的意見。施稱,他於 7 月 7 日黃大仙區議會,向黃大仙區議員廖成利律師詢問。

李稱,不用告知法庭當中的細節,即施聽到廖的說法都覺得更放心?施稱,「因為當時無其他不同意見,要數,要數到 7 月 9 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嘅講法喇。」

黃問,即施得知曾國衞的訪問?施稱,「曾國衞嘅訪問係《文匯報》,我當然無睇到《文匯報》啦本身…」法官李運騰即打斷問,為何是「當然無睇」,問不是理應了解建制派對於《國安法》的說法,抑或施只是聽他偏好的意見?

施稱,「對唔住法官閣下,我更正我嘅用字,應該係話我平時無睇《文匯報》嘅習慣,但係就住曾國衞嘅嗰篇訪問,喺 7 月 9 號刊出之後,媒體有好多嘅轉述,所以我嗰晚特登攞咗《文匯報》嘅網上版,可以攞返嗰一份嚟睇。」

15:51 開庭
15:14 休庭
15:00 辯方展示施德來的選舉單張
施解釋不同字句意思

辯方大狀黃廷光其後展示施德來的選舉單張,施德來身穿黑衣的大頭照,他旁邊寫上「重新認識支持民協 抗極權衛我城」的口號,以及寫有「民主派初選九龍東 35+ 候選人 施德來」,另單張下方有 5 人的照片,包括蔡澤鴻​、廖成利,寫上「九龍東民主派聯合呼籲」。

施稱,這個是初稿,但與係真實印製出來的版本「應該係九成九相同」。他稱,資料由他提供,交給公司設計,並於 2020 年 7 月 7 日下單製作,7 月 10 日印起,其後當日以及其後 3 日使用。

黃問,「重新認識支持民協」有何意思?施稱,「民協畀人怯懦、弱勢嘅感覺,我要刻意製造民協係顯得進取,所以依張相係嚴肅嘅,衫要著黑色衫,因為配合住我想大家認知民協進步咗。」

法官陳仲衡問,藉著施的表情及穿黑衣?施稱,「當然配合埋前面嗰兩個選舉論壇。」

法官陳慶偉一度發笑,其後稱海報下方的 5 人看似不支持施的動作。施稱,「嗰 5 個人係畀咗呢張相我,所以我惟有用呢張相。」

黃其後問及「抗極權 衛我城」一句,施稱,「抗極權個意思,正如左手邊內文講,『面對中共極權打壓』,呢個極權係指緊一種打壓嘅手法。」

他續稱,「呢個打壓係指緊民主同自治嘅空間,的確都係指緊《國安法》讓人感覺收窄咗民主同埋言論嘅空間,我將呢個感覺用咗一啲口號去展示出嚟。」

黃問,這些是為政治用語或是施的真正想法?施稱,「如果講一啲真正諗法,民主我覺得係一個重要嘅字,我覺得民主係講緊普選嘅承諾係收窄咗。」陳仲衡問,是「五大訴求」其中一項?施稱,「重啟政改達至普選係嘅。」

黃追問,是否為政治用語?施稱,「中共極權打壓係用得,有政治用語成分,裡面一啲反抗嘅字都會有,前面第一句保皇黨呢啲字,多少都會有啲政治用語,而我最尾講到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我一直都係視為談判同籌碼,不過呢度就要用呢個民意表達手法。」

陳仲衡問,施的單張又提到「所謂失誤包括 2000 億抗疫基金」、「逼使香港人全面反抗」,問是否籲他人反抗?施稱,「反抗係有政治用語,但係都係講緊我哋要爭取失業援助金,或者要喺選舉到,支持我去為大家爭取失業援助金,不過真係有選舉用語。」

陳續指,但其後提及「35+」,問兩者有何關係?施稱,他一方面想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另一方面想在民生方面爭取失業援助金,故想列在單張上。

黃問,這不是施選舉活動中唯一的單張?施稱,他整個選舉活動中只有兩款單張。

14:50 施德來語帶哽咽稱「我好鍾意香港」

法官陳慶偉又引述九東地區論壇謄本的另一段,問是否為政治語言、政治修辭?施德來稱,「基本上選舉論壇,我一定有用到政治修辭、政治用語。」

陳又逐一讀出字句,「可能安排國家幹部走嚟學校入面」、「大公司隨時都會有」。施稱,「無錯都係政治用語。」

陳續問,那「願榮光歸香港」?施其後答,「後面有加埋一句會將佢改做數字,前面咁多句,都係一句總結白色恐怖嘅一個政治修辭用語。」

陳指,他是問是否為政治語言?施同意。陳追問,即施不想榮光歸香港?被告席的何桂藍探頭望向證人席。施稱,「願榮光歸香港係當時嘅一首歌嘅用字,所以就要將佢改做數字。」

陳再指,不用理會數字,又一度指著螢幕稱,只是問最後一句是否為政治語言。施稱,「係嘅,製造白色恐怖嘅呢一個感覺…係政治用語。」

黃問,施有否為論壇準備?施稱,「基本上喺依一個選舉論壇,係我當時都估唔到咁多問題,所以都係臨場諗一啲政治嘅用語去應對,喺依一個論壇,我最主要講一句說話,係一路用咗幾次嘅,無論開頭結尾中間我都有,就係我好鍾意香港。」施說出最後一句略帶哽咽。

黃稱,會轉問另一議題,留意施有些情緒,問他是否需要休息。他點頭舉出「ok」手勢,說出「ok!」,並一度索鼻。

14:45 法官就施德來於論壇上
「令到國際社會撕破呢個中共嘅面具」等發言提問

法官李運騰續指,但施德來當時在九東地區論壇提及「重要嘅一環就係要令到國際社會撕破呢個中共嘅面具」、「制裁中共」,問與「攬炒十步」是否有關?施表示無關,並指當時有一條題目,是有關「有條加料嘅確認書,問候選人簽唔簽嘅題目嘅,因為個條題目係問,喺《國安法》實施後,政府係會喺個程序到加個加料嘅確認書,當時我都係用一個好進取嘅取態,去講所有人都唔應該去簽呢個確認書。」

施又重申,當時不認為會被 DQ,故提及「國際制裁」時是想有進取形象。

李續問,但要做到「攬炒」,起碼要有一方以上,而施提到中共是「攬炒」一部分。

施稱,當時他及很多參選人都有使用「攬炒」,指在 2020 年 6 月份,「當大家問你支唔支持攬炒,即係講你會唔會支持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當然個字源,係有機會嚟自攬炒十步曲,或者係戴耀廷唔同嘅文章,好多人都無睇過攬炒十步曲。」

他指,當時 6 月份提到「攬炒」時,「大家都會明係講緊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所以他指是《基本法》(第)50 至 53 條程序,即民主派立法會議席,以及整個程序。

他在追問下稱,當時沒有想法要「攬炒」中共。

14:40 施德來解釋論壇上提「攬炒」意思

辯方大狀黃廷光稱,在午飯前問及第二次、2020 年 7 月 4 日的九東地區選舉論壇。謄本段落顯示:

...已經唔係再代表自己嘅政黨呀,因為我哋全部都係要透過一配票嘅方式,一個抗爭陣營整體去攞到過半嘅議席嘅,喺咁嘅情況底下呢,我諗我哋每一位決定 35+ 嘅人都要一條心,一齊去共識,一齊去攞一個共識,咁…同時間呢當我哋喺度呢個情況嘅時候呢,其實第時…已經唔係民主嚟…第時可能要走出嚟衝可能係梁君彥,可能係張宇人,…因為人哋係要阻止一啲通過吖嘛,但係另一個情況如果我哋無 35 嘅話,我覺得我哋每一位入到議會嘅...

黃問,施德來當時提到「攬炒林鄭  攬炒呢個政府」,問他為何使用「攬炒」一詞?施稱,「攬炒係當時政治選舉用語,意思係透過否決兩次《財政預算案》嘅憲制程序,爭取五大訴求,所以我用咗攬炒呢個詞。」

法官陳仲衡追問,「攬炒」誰人?施稱,會「攬炒」林鄭及民主派,因為當第一次否決預算案時,民主派就會失去議席,當重選之後返回立法會,林鄭就需要透過《基本法》第 52 條的程序下台。

法官李運騰稱,但此會影響民生。施同意,稱會對政府運作構成妨礙,所以一直指是談判籌碼,「唔會真係想做」。

李又稱,施提到有看到《國安法》的條文內容,問施有否留意到「勾結外國勢力」一部分?施稱有。李引述謄本稱,施在該選舉論壇上提到「國際制裁」。黃稱,他對該部分沒有問題。李則指,他是提供機會供施解釋。

施則表示可以作出解釋,稱「呢一段係我分析如果政府大規模 DQ 嘅情況下,我嘅推論就係因為大規模 DQ,就會令到國際社會有一個制裁嘅原因,第一我就會實際嘅諗法同埋行為去令國際社會去制裁。」

施又指,「其實我相信政府係唔會大規模去 DQ,我琴日都有講到,甚至乎我自己會俾人 DQ 嘅機會,我都覺得係無,喺呢一段我主要講 DQ 係諗住顯得我自己係一個好硬淨進取嘅感覺,喺唔同嘅位置我都有講我唔怕 DQ,其實都係因為我覺得我 DQ 機會微…」

14:34 開庭
施德來(右)周三(12 日)到庭應訊。他身旁為民協創黨成員譚國僑。(Tszhei Chan 攝)

12:44 休庭午膳
12:40 法官問施德來
按林鄭性格是否認為她會回應「五大訴求」?

法官陳慶偉問,如果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委派一名高級政務主任商討,施德來會否提到,如果不回應「五大訴求」,就會否決兩次預算案?施稱有機會。

陳追問原因。施稱,「如果要詳細啲諗呢,可能有唔同嘅階段嘅商討嘅,就算五大訴求佢嘅回應方式都有好多種。」

陳再問,根據林鄭的性格(character),問施是否認為她會回應「五大訴求」?被告席的陳志全、余慧明聞言發笑,何桂藍則張開嘴巴發呆。施答稱,「就算佢對於五大訴求無一樣應承都好,我哋認為佢最少欠香港人一個道歉。」

陳慶偉笑稱,不要理會是否道歉,並稱在午飯後再續。

12:35 法官質疑施德來在論壇上發言「欺騙選民」

法官李運騰稱,但施德來在九東地區論壇的發言提到不只是代表民協,亦代表民主派。施稱,因為民協「俾人覺得好唔民主派」,故他在選舉論壇上抗爭陣營使用「好多同路人嘅字眼,我係會攞埋嚟用嘅。」

李續指,但施當時是向公開作出聲明,指一旦當選後會做的事,又引述謄本讀出一句:「我哋今日如果做到 35+,我諗每個人就已經唔再係代表自己嘅政黨喇,因為我哋全部都係透過呢一個配票嘅方式,一個抗爭陣營整體去攞到過半嘅議席嘅,喺咁嘅情況底下呢,我諗我哋每一位決定 35+ 嘅人都要一條心…」

施稱,這不是民協的看法,「呢個係我選舉上我要顯得進取,我自己諗出嚟去講嘅,如果我真係做到立法會議員,我當然係跟返民協去決定,因為我係代表民協。」

李追問,即施會作出相反的事情?施稱,「談判策略爭取籌碼唔會咁樣講出嚟嘅,因為講咗等於林鄭知道底牌,佢自然…都唔會回應五大訴求。」

李再指,但施不是在談判桌,而是在論壇上爭取公眾支持,施的發言是「欺騙選民」。施稱,「唔係欺騙,因為爭取五大訴求,我係認為應該要做嘅,所以就算我唔否決《財政預算案》,我都會想林鄭去傾,因為過去立法會如果民協有議席嘅話,喺《財政預算案》出之前,政府會嗌代表去同民協討論,喺民協嘅時候我都有參與過,所以其實係會有磋商嘅階段。」

法官陳仲衡問,施在論壇上稱會兩次否決預算案,但實際不會?施答,「否決《財政預算案》係爭取嘅手法,只係講出嚟嘅談判籌碼,我嘅目標係爭取回應五大訴求,我都認為選民係真係想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而唔係否決《財政預算案》,所以即使個情況係最終即使林鄭對五大訴求會回應都好,選民見到我哋盡咗力去同林鄭磋商,甚至乎係有啲威逼都好,我覺得盡咗努力就已經無欺騙到選民喇。」

12:25 辯方引施德來出席九東地區論壇發言

辯方大狀黃廷光問,施德來出席 2020 年 7 月 4 日的地區論壇前,有否讀到戴耀廷的訊息,問其策略有否作出改變?施稱,「基本上無改變,因為我睇咗戴耀廷個訊息之後,講否決《財政預算案》,我理解唔到係一個非法嘅行為,所以我用相似嘅講法去應對第二次嘅選舉論壇。」

施又補充,這個不是主辦單位的論壇,而是九東秘書處安排。

黃其後展示該論壇謄本,庭上顯示施其中一段發言:

我哋一定會反抗到底,面對住極權我哋香港要打一場保衛戰,議會只係其中一個戰線,今日我哋坐喺度每一個初選嘅參選者,其實我哋都係一個抗爭嘅陣營,都係一個命運嘅共同體,我哋齊上齊落去抵抗極權,我哋都係承諾議會過半,我哋會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攬炒林鄭,林鄭下台,逼使佢回應五大訴求,香港人我哋嘅抗爭意識已經喚起,我哋香港人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嘅方式去承擔抗爭,今日嘅民協同香港人一齊打呢一場保衛戰,一齊組織工會、法團、黃色經濟圈。我哋有唔同嘅方法一齊做我哋香港人嘅抗爭,喺度想講一句,我真係好鍾意香港。

黃問及,「我哋會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攬炒林鄭,林鄭下台,逼使佢回應五大訴求」一句。法官陳慶偉一度協助翻譯此句。施稱,他想展示進取的感覺,並指否決兩次預算案是一個談判籌票,希望林鄭回應「五大訴求」。

陳慶偉問,假設施於 2020 年 10 月成為立法會議員,預算案約在 2021 年 3 月出爐,而政府在此期間沒有回應「五大訴求」,施就會否決預算案兩次?施稱,「依度所寫係,但係實際我唔係咁樣做」。

12:15 施德來:看不到戴耀廷有顛覆國家意圖

辯方大狀黃廷光問,在 2020 年 7 月 1 日晚,施德來是否收到戴耀廷的 WhatsApp 訊息?施確認,稱戴提到讀了《國安法》,審視了初選相關地方,並特別提到《國安法》第 22 條、第 29 條。

施稱,「佢(就着)22 條有提到,否決《財政預算案》係基本法畀立法會嘅憲制權力,不可能係一個非法手段,而按《基本法》(第)50 到 53 條嘅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仍然可以依法執行職能,所以佢係一個結論,也不能說是干擾阻撓,因此佢(戴)話否決《財政預算案》呢種講法係唔會觸犯《國安法》。」

施又稱,「我有睇到呢一段,亦都有配合返琴日我喺法庭講,講返相關嘅文章,所以我審視返我選舉論壇嘅言論,我當時相信《基本法》都係畀我呢一個權力,亦都不會觸犯《國安法》第 22 同 23 條。」

黃問,即施當時相信戴的訊息?施稱,「我會用我睇咗佢嘅(訊息),再加上我一路對《基本法》同唔同嘅文章,有得到呢個結論。」

法官李運騰問,施當時相信,戴所指否決權不是非法?施稱正確。李續指,但一個人是否有意顛覆國家政權,是主觀事項及主觀心態。施稱,「如果 22 條(3) 係講嚴重干擾阻撓特區運作,《基本法》(第)50 到 53 條,係可以讓政府維持一定運作嘅方式。」

李指,其意思是指,是否有意顛覆國家政權,是個別人士的主觀想法。法官陳慶偉再指,不同人有不同意圖。施稱,「明白,如果講顛覆,即係其實 22(1) 係顛覆啦。」

李運騰再稱,他不是指當時施的心態,而是每個人有個別意圖,而戴耀廷不能代表其他人說出他們的心態,問施是否同意。施稱,「誒我睇唔到戴耀廷有顛覆國家意圖。」李再問,但戴不能代表其他人的想法?施同意。

12:10 施德來稱曾看《國安法》條文
當時關注民協會章 沒想過初選言論

辯方大狀黃廷光其後問,九東於 2020 年 7 月 4 日有舉行另一個論壇?施德來確認,並稱是一個地區論壇。

黃稱,《國安法》生效後,施有否看到條文?施稱,他有讀《國安法》66 條。

黃續問,施有否關注任何條文?施稱,「《國安法》裡面列左四大罪行,我睇《國安法》因為我係民協主席,所以我要睇下我哋會章政綱同《國安法》有無一啲抵觸嘅地方,當然初選期間我講嘅嘢或者我做嘅選舉工程,我都會去睇,我嗰晚睇完其實我無睇到有啲乜嘢有抵觸嘅地方…」

法官陳仲衡問,施有否考慮何啟明的發言?施稱,「我記唔晒或者睇唔晒佢所有講過嘅言論,或者咁講,我睇《國安法》其實係諗緊民協嘅信念同會章多過初選嘅。我嗰陣時無諗過初選嘅言論係同《國安法》係有關,但係當然初選期間嘅選舉行為,我都會一併去諗。」

黃問,施有否與民協黨員討論過?施稱,「嗰晚就無,第二日我有搵其中一位,民協有 19 位區議員,其中有兩位係執業律師,我有搵到,喺(2020 年)7 月 1 號中午左右有問過廖成利去問佢意見,佢都有同我去講一次《國安法》裡面嘅內容。」

12:00 辯方引施德來 FB 節目提「唔想中共去管治香港」
施:是指取消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

辯方大狀黃廷光稱,在休庭前問及施德來於 Facebook 發布的「區政好書」節目,並續引述提及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的一集。

庭上顯示的謄本提到:

...係一個逼出嚟嘅選擇,獨立呢本來有好多唔確定性嘅,特別係成個政治制度如何處理呀,各國外交如何處理呀?其實呢大家都好多未知數嘅,但係香港人同樣地點解我哋會慢慢趨向爭取獨立呢?好明顯地我哋就唔想北京管治,唔想中共去管治香港,爭取我哋最大嘅一個自治空間。如果中央中共選擇分權畀香港人實現民主自治,實現一定係中共選擇一個中共集權,令到官逼民反,其實呢一啲呢都係中共造成嘅局面,今日呢我哋知道喇,其實民主派呢即將舉行初選喇,嚟緊我哋好啲有一個目標,就係民主派望立法會爭取過半嘅議席…

施稱,他及民協反對香港獨立。黃問,那施為何會提到爭取獨立?他稱,整個內容都是提及高壓打壓,且一直提到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這才是他拍攝片段的目的。

黃問及,施不想中共管治香港?施稱,「呢個係指嗰種取消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我唔想咁,我係守護一國兩制嘅初衷。」

法官陳仲衡則稱,但施的表達方式看似是抗拒中央統治。法官陳慶偉則稱,「煽動、stir up、攪動」。陳仲衡再稱,或是「 挑起」。

施答,「我會講係國家安全法喺依一個 video 之後 10 日內就實施,當時未知道《國安法》嘅內容,社會係有一個感覺係民主自治嘅空間係會收窄,所以我依度咁樣用,當然都係有一啲選舉語言嘅成份,會用得誇張一啲嘅表達方法。」

施在追問下稱,他的意思不是不想北京管治,「係指直接管治,我係想一國兩制下嘅高度自治…所以喺成個 video 裡面係講自治空間。」

法官李運騰問,施想以攻擊中央政府的方式,以改善民協的形象?施稱,「我唔會話係攻擊中央政府,不過中央政府用直接頒布《國安法》嘅形式,香港人係擔憂我哋嘅民主自由既空間收窄,我將一個憂慮,用咗一個誇張嘅方法。」

11:57 開庭
11:14 休庭
11:00 辯方引施德來 Facebook 節目
曾介紹書籍《香港革新論》

辯方大狀黃廷光其後問及施德來推介書籍、名為「區政好書」的頻道,並在庭上播放片段。

片段中,施介紹名為《香港革新論》的書本。他提及西班牙有一個地方,稱為加泰隆尼亞,該處與西班牙的生活習慣、文化截然不同,過去爭取自治主權,中央政府對該處加強打壓,以增加對自治區的影響力。施續稱,有香港人慢慢想爭取獨立,不想中共管治,並提到民主派即將舉行初選,目標是民主派過半,與中央角力,爭取香港人最大的自治空間等。

黃問,這是否為一個 YouTube 節目?施稱,這個為其 Facebook 節目,其中一集介紹《香港革新論》,此節目是於 2020 年 1 月開始。

法官李運騰問,節目是否與初選無關?施稱,「『區政好書』本身我係想介紹畀好多新當選區議員一啲好書,所以喺初選前後,我有介紹到啲公屋重建、城市規劃,區議員實務寫書信,因為好多區議員新當選唔識做。」

在追問下他稱與初選沒有關係,但他於 2020 年 6 月因應初選選擇介紹此書,又稱「配合住 6 月尾係選舉論壇,講緊民主自治法治,國家安全法亦都即將實施,應該係幾日之後嘅,喺我呢個錄影,有呢個想法而揀呢一本書,同我平時喺『區政好書』係無乜嘢關係嘅。」

黃其後引述謄本,著施讀出節目一段:「嚟緊呢我哋有一個目標,就係民主派望喺立法會取得過半嘅議席,其實我哋就係透過制度裡面同中央去角力,爭取我哋香港人最大嘅自治空間,所以我呢今日推介呢一本嘅香港革新論呢。」

黃問,當施說出此句時,對於「一國兩制」有否改變?施稱,「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係我一直嘅信念。」

李運騰稱,留意到施當時使用「我哋」、「民主派」一詞,問施是否提到「35+」目標。施指,「35+ 有目標係議會過半,呢個我知道亦都同意。」李追問,是否提到泛民共同目標?施則稱,除了剛才一段,「其實我覺得指我同香港人多啲。」

李又指,施提到與中央角力。施解釋,「立法會議會過半,我會話一定係民主派搞初選嘅目標,同中央去角力,爭取最大嘅自治空間。我會形容係爭取一國兩制,好強烈嘅選舉字眼,其實都係守護《基本法》下高度自治呢個原則,其實都係我嘅諗法。」

法官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

10:50 施德來:即使沒勝算
我都想營造民協一個改善嘅感覺」

辯方大狀黃廷光問,施德來提到在論壇上有準備策略,問是否成功達到目的?施其後答稱,「我想顯得進取嘅形象,同埋增加知名度,引起曝光率同討論,喺完咗之後會睇返 Facebook,睇返一啲網上討論區,我覺得我要計劃嘅顯得進取嘅一個感覺係做到嘅,不過頭先講話否決所有撥款,所有議案,呢個唔係計劃嘅說話…」

法官陳慶偉其後問,施的選民如何知悉,施實際上無意否決預算案?施稱,「如果用當時我想表達嘅感覺係,我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喺論壇度我哋唔會喺論壇到講呢個係談判手法,呢個係籌碼,我哋唔會咁講囉。」

法官陳仲衡其後問,施當時是否想看似「更黃」?施稱,「有嘅,係刻意營造嘅。」陳指,他不是問及看似更進取。施遂稱,「如果『黃』嘅意思係重視民主訴求嘅選票,我喺論壇嗰啲做法係刻意,希望令到啲選民留意得到,即使我無勝算都好,我都想營造民協一個改善嘅感覺。」

陳追問,但會否影響何啟明的選舉工程?施稱,「會有啲影響,甚至可能有啲言論我係進取過何啟明添…」被告席的何一度抬頭四處張望,其後低頭。

10:40 法官引施德來兩段在論壇發言提問

法官陳慶偉其後著施德來讀出他於論壇的兩段發言:

佢呢,馮檢基呢就退出咗民協㗎喇,不過呢我諗最重要嘅呢就係香港人今次我哋好有決心,要爭取35+,35+ 最重要呢就係凡係有興趣,諗住去選嘅,就參加初選囉,唔參加初選你肯定唔係 35+ 嘅一員,肯定唔係同路人,所以今日在座嘅我哋 6 位都係同路人,因為一齊參加呢個初選。

今日嘅民協入到議會裡面,我哋一定會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否決政府嘅撥款,入到議會裡面,今日係要抗爭,唔抗爭就唔該行開。

陳慶偉問,當馮檢基當選,他都會在立法會提到民生議題,與施一樣,問施何以著馮檢基「滾開」(fuck off),傳譯未有譯出「fuck off」一詞,陳再稱,「go away, stay away」,傳譯遂譯出「走開」。

施稱,「有兩點,第 67 嗰度我想表達…係參選初選…,馮檢基如果去選嘅話,應該一齊參選,去達到議會過半呢個目標,亦都係初選…」

陳問,但馮入到立法會,與其他民主派沒有分別,只是他沒有提到「五大訴求」。施稱,「我相信,無論民主民生上,其實我嘅信念係同馮檢基相似嘅地方,林鄭做得唔好…」

陳執筆不斷指向前方,施是否指上述兩段都是政治語言,無反映其真正想法及思維?施稱,「正確嘅,我喺所有答案裡面,我都會用進取嘅諗法,去諗所有嘅回答。」

黃其後打算續問及其他言論時,陳慶偉則指,施已提到是不真實的言論,著黃問其他問題。

10:25 施德來否認想比譚得志更進取

辯方大狀黃廷光其後展示譚得志的發言段落。謄本顯示,譚提到「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個政府,林鄭柒婆落台嚟到做 bargaining power,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施德來稱,「喺啱啱呢度講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去到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呢度,我覺得佢(譚)呢句係更進取,更加吸引公眾嘅關注,亦都令到我當場要諗點樣再進取一啲,所以我會話否決所有議案,喺後面再有一句,係後少少否決所有撥款,係一句不合理的說法,因為我都會爭取失業援助金同埋強積金修例,所以我無理由會否決所有嘅嘢。」

法官陳仲衡問,當譚提到「癱瘓政府」,施想比他更進取?施稱,「不是,民協最接近嘅票源係民主黨,所以我應該係集中喺胡志偉嘅說話嘅基礎裡面講得更進取一啲。」

法官李運騰則稱,但施毋須做到比譚得志更進取,更指施在政圈 10 多年,而施確信需要談判的想法,問施於 2020 年是否仍維持這個想法?施稱正確。

李追問,但為何施會突然在論壇上提到沒有談判的空間,而這是施從政 10 多年的信念。施答稱,「選舉論壇有一啲屬於選舉嘅需要,如果喺嗰個場合講我哋有得傾,有得談判,有得慢慢去磋商,以當刻嘅社會氣氛,民主派支持者對政府嘅不滿,如果咁講唔單止係我自己嘅政治自殺,亦都難以令到民協繼續運作落去,因為當時民主派支持者即使基礎嘅好溫和嘅市民,都對政府有不滿,我哋嘅表現都要接近民情。」

10:20 施德來:因「臨場壓力」
在初選論壇說出「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嘅議案」

施德來其後在提問下稱,在 2020 年 6 月份初選的政治議題集中政治討論,所以他當時選擇最熱門的議題,即是《財政預算案》,所以他有計劃地提及,透過否決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施的代表大狀黃廷光其後展示論壇謄本,施確認有其名字,並稱,「雖然個德字錯咗,但係呢個係我個名。」

施其後應黃要求,讀出論壇他其中一段發言:「好,今日嘅香港人,今日我哋出嚟參選嘅人,我哋每一位都唔怕 DQ ,唔怕抗爭,因為今日嘅中共,我哋無討論嘅空間、無談判嘅餘地,只有抗爭到底,入到議會裡面,我哋大家都要否決《財政預算案》,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嘅議案,同呢個政府抗爭到底,攬炒呢個政府,因為真正攬炒香港嘅就係林鄭,就係呢一個中共,所以我哋香港人一定要抗爭到底。」

黃其後請施解釋他發言的用字。施稱,「否決《財政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係我一路諗住講嘅說話,我後面有講一句叫大家都要否決政府所有嘅議案,呢句本來無計劃講嘅,呢句說話。」

法官陳慶偉問,施沒有想過要說出這句發言?施答,「本身無諗住講,因為我自己聽睇返都覺得唔合理嘅。」

法官李運騰追問,哪該句是何處而來?施指,「真係臨場一個壓力,所以我會想引用返,其實我聽咗胡志偉嘅說話、譚得志嘅說話…要即場再諗得再進取一啲,而臨場爆肚咁樣講出嚟嘅。」

他又提到,胡志偉當時稱要運用否決權,譚得志的發言則更進取。

法官陳仲衡則稱,但胡沒有提到預算案。施答,「喺呢一句無提,不過本身我無預佢咁樣講,因為本身佢無簽〈墨落無悔〉,後面譚得志再進取。」

施又稱,「連埋譚得志嗰句呢,就對我有影響,因為本來我會講否決《財政預算案》去爭取五大訴求。」

10:15 施德來:民協在 2019 年社運用合法和平原則行事
沒成員被捕被控

法官李運騰問,「更進取」的意思,是指比實際民協的情況更進取,或是其他人認為更進取?施德來稱,「兩樣都有,我可以分別解釋,就民協而言,民協一路俾人印象喺民主議題上係比較保守嘅,甚至乎有位嘉賓主持係用怯懦個『怯』嚟形容『民怯』,所以我要係政治議題上顯得進取。」

法官陳仲衡問,但對於民協的批評是針對以往的主席,而不是針對施。施答,「係嘅,不過因為其實我本身知名度低,所以我嘅包袱其實就係民協自身嘅弱點,所以我要顯得進取,我都要喺其他 5 位參選既競爭者裡面,去搵一個對象,所以喺論壇度你會見到我對於民主黨胡志偉,作出一啲提問同埋對答。」

李運騰問,施是否指,民協的政治立場有調節?施表示,「民協喺政治立場其實係不變嘅。」

李追問,民協在施的領導下,方針變得更進取?施稱,「我純粹係選舉論壇顯得進取,即使係 2019 年嘅社會運動裡面,民協都係用一個合法和平嘅原則行事,我哋喺個運動裡面,包括我自己,係無一個成員係被檢控拘捕,呢個已經同其他民主派政黨有分別。」

李續指,不需要用犯法來表現進取,而是指比以往更進取,即施所說的,不只是表面上進取,問民協是在哪方面進取?施稱,「表達方式我係喺選舉論壇度係會表現得好強硬。」

李再稱,他不是問表達方式,而是問其爭取手法。施稱,「民協係重視溝通、協商,所以俾人話我哋係又傾又砌,你見無論係我喺選舉論壇,又或者係九龍西何啟明選舉論壇,又傾又砌其實係一句攻擊嘅詞語,所以我哋喺表達嘅時候,當講又傾又砌嘅時候,我哋會否認。」

李追問,當施否認「又傾又砌」,同時是否認會「砌」,問是否改變本質,而不只是改變了手法?施稱,「我哋會做但唔會咁講,亦都係我參與民協裡面,喺民協嘅成長裡面談判嘅手法,我係認同民協呢種談判手法,於是乎我一直留係民協,包括 2010 年支持政改,我當時係民協中委,我認同呢種手法,所以我一直係民協。」

10:10 施德來供稱在初選論壇前準備了關鍵詞

施德來第三日作供。施的代表大狀黃廷光問及 2020 年 6 月 26 日進行的九東選舉論壇。黃問,在未出席論壇之前,施有否準備策略?施稱有,「因為我會睇咗個論壇嘅程序去做準備嘅。」

他續稱,選舉論壇有開場、結尾、互相提問環節,當時亦都知道有誰人參選九龍東,故會分析對手特點,選擇向不同參選人作出提問。

至於他個人的表達,施稱,「我都會準備我嘅發言嘅方向同埋我要表達嘅重點,我會意識到呢個選舉係集中咗喺個政治議題嘅討論,所以我會選擇喺呢一個論壇入面,就住社會熱門嘅政治議題去表達我嘅睇法…」

法官陳仲衡打斷問,施有準備一些「關鍵詞」?他同意,「正確法官閣下,所以我會想講我有啲關鍵字係預備咗嘅:否決《財政預算案》、《國安法》、DQ、攬炒,呢啲都係當時熱門嘅政治詞語,我都會預備喺論壇入面去表達嘅。」

黃問,為何會選擇這些關鍵詞?施稱,「我想喺呢一個論壇裡面,增加自己嘅知名度、曝光率同埋改善民協嘅形象,讓我自己同埋民協顯得進取一啲,所以都會用到頭先我講嘅政治詞語。」

10:05 開庭

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 1 分入庭。黃碧雲、楊雪盈等候開庭期間撥扇,吳政亨與旁聽親友打手勢溝通,另鄒家成、陳志全交談。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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