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一案,早前被拒批臨時禁制令,律政司不服提上訴,並擬重新爭拗被拒絕的理據,周二(19 日)一併在高院上訴庭審理,案件押至明年 2 月 24 日續審,候律政司一方向法庭提交修訂的禁制令內容。
政府周五(22 日)將上訴庭命令上載網站,指上訴庭已批准律政司提出額外上訴理據,包括原審錯誤裁定「禁令或引發寒蟬效應」、原審未有充分考慮禁制令的預防功能,令執法部門可集中資源偵查「根深蒂固的違法者」等。換言之,原訟庭法官陳健強早前拒絕接納的上訴理據,現獲上訴庭接納。
律政司引創作者專訪
指歌曲可用作武器
案件周二(19 日)審理時,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引述歌曲創作者受訪,提及「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指可用作推翻政府。首席法官潘兆初關注,禁令或會影響部分人的權利。余若海表示,如法庭批准禁制令,同意將新聞工作、學術研究等合法目的,列入不受限行為,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他又強調,違反禁令必須有犯案意圖,舉例指若一般人洗澡時唱《願榮光》並不犯法。「法庭之友」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表示,《願榮光》本身不犯法,涉及煽動等非法意圖才算違法。他又指,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在不清楚發布者意圖的情況下,不會將片段下架,質疑無助處理問題,認為《國安法》比禁令更具阻嚇力。
CACV274/2023、CAMP3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