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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上訴 律政司引創作者受訪提「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

《願榮光》禁令案上訴 律政司引創作者受訪提「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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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一案,早前被拒批臨時禁制令,律政司不服提上訴,並擬重新爭拗被拒絕的理據,周二(19 日)一併在高院上訴庭審理。律政司一方引述歌曲創作者受訪,提及「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指可用作推翻政府。

首席法官潘兆初關注,禁令或會影響部分人的權利。律政司一方表示,如法庭批准禁制令,同意將新聞工作、學術研究等合法目的,列入不受限行為,不會造成寒蟬效應。他又強調,違反禁令必須有犯案意圖,舉例指若一般人洗澡時唱《願榮光》並不犯法。

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押至明年 2 月 24 日再續,候律政司一方向法庭提交修訂的禁制令內容,以及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查詢有關資料。

律政司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孫靖乾代表,「法庭之友」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大律師何卓衡以獨立身分協助法庭。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審理。

律政司引「羊村案」判詞
指散播謠言等宣傳屬「更有效武器」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根據《國安法》、「Tim Owen 終院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又指原審法官陳健強接納禁制令擬涵蓋的 4 種行為,屬危害國安行為,法庭應批出臨時禁制令,以阻截傳播(break the circuit)。

余若海續引述「羊村案」判詞指,香港自從 2019 年中反修例運動開始,經歷長久的社會動亂,雖然《國安法》公布後,社會或多或少已平靜下來,但反政府者明顯態度沒大轉變,他們只是潛藏、種子仍在,政治形勢表面上平靜,實際是非常不穩。以現時情況而言,暴力並非唯一推翻政府的手段,散播謠言、假消息等宣傳(Propaganda),「甚至可能是一種更有效的武器」。

律政司引創作者專訪
指歌曲可用作武器

他又引用《願榮光》創作人的專訪報道,〈「香港之歌」誕生?《願榮光歸香港》創作人:音樂是凝聚人心最強武器〉,內容提及「前線抗爭者手執木板、雨傘為防具,用磚頭、石塊、汽油彈為武器;音樂,則是 T 為這場運動貢獻的最重要武器」,認為歌曲如「羊村案」所指,可用作武器,聚集人們及煽動推翻(uprise)政府。

余指,國安處警員黃靜嫻向法庭存檔的誓章顯示,警方認為《願榮光》浪漫化及歌頌示威者,在網上傳播會帶來風險。警方在網上調查發現,《願榮光》被誤以為「國歌」達 887 次。他表示,將《願榮光》當作香港「國歌」播放,已違反《國歌條例》及危害國安,卻沒被拘捕,若市民看到有人犯法,卻不用受到法律制裁,會損害法治。

余若海又批評,原審法官過於聚焦在執法層面,認為執行禁令有困難,判詞指「公眾教育或是更有效工具」,余認為沒有根據,又指法庭不宜猜測(second guess)國安風險。

官關注受禁令針對對象
律政司指合法目的不受限

首席法官潘兆初關注,禁令或會影響部分人的權利,例如早前提及的新聞工作者,會令他們有顧慮。余若海表示,如法庭批准禁制令,律政司同意將新聞工作、學術研究等合法目的 (legitimate aim),列入不受限行為,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潘兆初再指,《國安法》等刑事法律著重懲罰,民事禁制令則用以預防,兩者獨立運作。現時律政司尋求以禁制令,加強《國安法》的預防作用,詢問余是否認為《國安法》不足夠(inadequate)。余若海不同意,指《國安法》與本港法律並行(work in tandem),禁制令亦是常見的法律工具。

法庭之友:不清楚發布者意圖下
網絡供應商不會下架片段

「法庭之友」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則表示﹐律政司一方引述《國安法》指,須有效防範危害國安行為,但《國安法》同樣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權,包括言論自由。他指,《願榮光》本身不犯法,涉及煽動等非法意圖才算違法,又指《國安法》比禁令更具阻嚇力。

陳樂信表示,禁制令獲批才可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將相關片段下架,舉例網上有英華書院、喇沙書院學生唱《願榮光》的畫面,但在不清楚發布者意圖的情況下,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不會將片段下架,質疑無助處理問題。

法官彭寶琴詢問,沒有煽動意圖唱《願榮光》,會否觸犯禁制令。余若海強調,必須要有犯案意圖(mens rea),若一般人洗澡時唱《願榮光》並不犯法。他又指,若有人更改歌曲字眼、音調,不會排除在禁令外(outside the order)。

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押至明年 2 月 24 日再續,候律政司一方向法庭提交修訂的禁制令內容,以及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查詢有關資料。

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
擬重新爭拗被拒批許可的理據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健強,於 2023 年 7 月 28 日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律政司提出上訴,陳健強於 8 月 23 日就大部分理據批出許可,惟對於律政司指原訟庭錯誤裁定「禁令或引發寒蟬效應」,陳明言「無法同意」,認為法庭須考慮禁令可能產生的影響,故就該點拒批許可。

律政司於 9 月 22 日公布,要求上訴庭擱置陳健強的命令,擬重新爭拗被拒絕的理據,包括原訟庭錯誤裁定「禁令或引發寒蟬效應」、未有充分考慮禁制令的預防功能,令執法部門可集中資源偵查「根深蒂固的違法者」等,與上訴案一併處理。

CACV274/2023、CAMP3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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