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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代表拒答姓名 紀錄顯示曾屬民事法律科 處理唐英傑覆核案

《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代表拒答姓名 紀錄顯示曾屬民事法律科 處理唐英傑覆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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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播放或彈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周一(12 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當日律政司代表未有向記者透露姓名,律政司同日回覆傳媒查詢,就該代表身分表示「沒有補充」。

《法庭線》從兩個來自法律界的獨立消息渠道確認,該名律政司代表姓張。翻查資料及網頁庫存,她於 2019 年隸屬民事法律科,職位為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並曾於 2021 年代表律政司,處理《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出的司法覆核。惟現時在政府電話簿中,未有顯示張女士的紀錄。

《法庭線》周二(13 日)再向律政司查詢,是否因涉及國安相關案件,擔心有關人員被制裁而拒確認其身分等問題,獲回覆指「律政司沒有補充」。
律政司代表拒答身分
律政司周一覆:「沒有其他補充」

律政司入稟要求禁播《願榮光》一案,周一(12 日)進行指示聆訊,法官陳嘉信在庭上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及交代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散庭後,記者上前欲向律政司代表確認身分,惟該代表未有透露姓名,離開法院時被大批記者包圍,由數名便衣男子護送登上私家車。

《法庭線》同日向律政司查詢該代表的姓名及職位,律政司當晚回覆,表示「申請由律政司司長提出、律政司處理,沒有其他補充。」

曾代表律政司處理唐英傑覆核案

《法庭線》從兩個來自法律界的獨立消息渠道確認,該名律政司代表姓張。翻查網上資料及網頁庫存紀錄,張女士於 2019 年隸屬民事法律科轄下的民事訴訟 4 組,職位為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於 2015 年的立法會公開文件中,亦顯示其為同一職位。

另外,判詞紀錄顯示,該名張女士曾於 2021 年以署理首席政府律師身分,代表律政司處理《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出的司法覆核。

不過,現時在政府電話簿中搜尋,並沒有張女士任何紀錄。電話簿亦沒再顯示民事法律科轄下組別中,「民事訴訟 4 組」的整組資料。

記者再問拒交代人員身分原因
律政司重申沒補充

《法庭線》周二(13 日)再向律政司查詢,嘗試進一步確認張女士的身分,同時問及當局拒絕交代其身分,是否因涉及國安相關案件,擔心有關人員或被制裁。律政司均未有正面回答,重申「律政司沒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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