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學校前校長郭超群被指沒有申報投資補習社,及與有親密關係的補習社負責人串謀,在考試前洩露考試題目,兩人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觸犯公職行為失當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定兩人罪成。兩人周四(10 日)於區院求情。
辯方求情指,郭超群已因本案身敗名裂,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法官則多番求情信內容,如郭的女兒指爸爸不會欺騙,官則指其實際行為便令學生受騙,又質疑郭經審訊後定罪,毫無悔意,「公平?負責任君子?品格操守?」
官稱郭損害了學校的聲譽及教育制度,本案案情嚴重,兩名被告的行為令呈分試受影響,有學生的成績被取消,影響中學排位,導致認真溫習的同學受影響。官另拒絕郭超群的保釋申請,兩名被告還押至 9 月 2 日判刑。

官反駁求情信內容
官引述辯方呈交的求情信,其中郭超群女兒的求情信指,父親是一位工作認真,有強烈道德的好爸爸,經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官駁斥指,求情信中指被告不會欺騙,但實際的行為卻是叫學生去行騙,又稱郭很夜才回家,是因他在外約會。
就求情信指郭為人公平,把學生放在首位等,官反問「公平?負責任君子?品格操守?」質疑郭經審訊後定罪,何來悔意。
辯方指,郭在親友眼中是一位紳士、一位好父親及一個好人,親友亦有到場支持郭。官則表示,明白郭的親友希望他有一個更新的機會,惟郭身處一間學校的最高位置,他的行為違反誠信、影響努力準備考試的學生。
官稱郭損害了學校的聲譽及教育制度,本案案情嚴重,兩名被告的行為令呈分試受影響,有學生的成績被取消,影響中學排位,導致認真溫習的同學受影響。
官拒絕郭以健康理由求情
郭的代表以健康為由求情,官質疑指,每人面對審訊時都面對問題,又舉出另一案例,稱有被告病重亦不獲接納求情。官又斥郭騙取母親的存款開設補習社,陪伴次被告的父母,卻讓自己的母親獨自求診。
次被告彭詠嫺的代表,則希望法庭採納適當的量刑起點。官指,判刑需考慮對社會帶來的信息、被告的悔意,以及被告在案件的個人得益。
兩人涉泄漏德信學校試卷
被告郭超群(50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2 日,履行公職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及故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即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或披露,或向其隱瞞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
郭另與彭詠嫺(46 歲,報稱補習中心經營者),同被控一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彭於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與郭串謀,在郭履行公職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蓄意及故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即在德信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的預定日期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泄漏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
DCCC6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