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集團(3333)2024 年被頒令清盤。恒大旗下同樣被頒令清盤的關鍵附屬公司「天基控股」,周二(28 日)聯同天基清盤人入稟高院,起訴 11 名人士或公司,包括前恒大主席許家印、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等,指他們涉參與損害「天基」的交易,要求法庭頒令有關交易無效,並要求涉事方賠償。
入稟狀指稱,「天基」在 2020 年 7 月起進行多筆蝕款交易,而許家印、夏海鈞等人均有參與。涉案的具爭議交易包括,「天基」在資不抵債下,仍被安排向恒大高價收購其基金股份,同日低價轉售予另一公司,令「天基」蝕逾 3.4 億港元。
天基清盤人 起訴母公司恒大高層等
兩名原告依次為正進行清盤的「天基控股有限公司」(TIANJI Holding Limited),以及天基清盤人。入稟狀點名提到的清盤人,包括安邁企業顧問公司(Alvarez & Marsal)的董事總經理杜艾迪(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Wong Sze Wing Tiffany)。
據入稟狀,「天基」是「恒大集團」旗下的關鍵附屬公司。而 11 名被告依次為 Harvest Alternative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SPC、Nexus Emerging Opportunities Fund SPC、Nexus Asian Hybrid Credit Fund、Mission Vantage Limited、潘翰翎、陈代平(陳代平)、许家印(許家印)、夏海钧(夏海鈞)、甄立涛(甄立濤)、陈奋(陳奮)、福彩發展有限公司(Fortune Choice Development Limited)。
按入稟狀,11 名被告可分成 4 組,當中案中 6 人曾在「恒大」或「天基」擔任要職,當中潘翰翎曾任「天基」董事(sole director),陳代平曾任「恒大」財務經理及「天基」董事,許家印為「恒大」創辦人兼董事長,夏海鈞曾任「恒大」行政總裁,甄立濤和陳奮均曾任「恒大」高層管理人員。入稟狀指稱,這些「恒大」人員都是「天基」的影子董事。
入稟狀:天基高價收購恒大所持股份
再低價轉讓予 Nexus
入稟狀其中一批具爭議的交易,與「天基」和「恒大」都分別持股的 OCI Investment Fund SPC (下稱 OCI 基金)有關。原告指「天基」在 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對 OCI 基金持有 12 萬 C 類股份,而「恒大」則持有 8 萬 C 類股份。
原告指稱,「天基」自 2016 年便資不抵債,但自 2020 年 7 月起,被「恒大」作出一些有損「天基」的交易。例如在約同月 30 日,由「天基」以逾 11.3 億港元,收購「恒大」在 OCI 基金的 8 萬股份,約莫同日再由「天基」以 8 億港元轉讓該 8 萬股份予 Nexus,當中差價逾 3.4 億港元。
另一方面,「天基」原先持有的 12 萬 C 類股份則轉讓予 Nexus,以換取獲配 Nexus SPC 逾 15.4 萬的 F 類股份,不過當時該批 F 類股份的市值明顯遠低於該 12 萬 C 類股份。而 Nexus 其後把逾 10 萬 E 類股份分配給 Nexus 其他公司,而「天基」只獲發 0.0010 的 S 類股份。
另據協議,「天基」和 Nexus 都分別可從福彩發展有限公司,收取 5.21 億港元,但至今只有 Nexus 收到款項,「天基」則沒有。
入稟狀:恒大高層參與損害天基交易
入稟狀提出,這些損害「天基」利益的交易,案中每位與恒大相關的被告都曾有所參與。原告遂要求法庭宣告上述清盤前的有關交易及合約無效,並要求被告歸還不當得益及賠償。
恒大已被頒令清盤
高院於 2024 年指恒大嚴重資不抵債,提出新的重組方案,只提出一般想法,欠缺細節,認為是次呈請經歷 6 次聆訊,歷時逾 19 個月,看不到有任何理由批准再延期,因此下令恒大清盤。法官陳靜芬並按債權人臨時小組建議,委任安邁顧問的 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黃詠詩為共同清盤人。(詳見報道)
2025 年,高院亦向「天基」,即恒大旗下一家關鍵附屬公司頒令清盤,法官陳靜芬同樣指天基資不抵債。
HCA132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