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蔡天鳳案Day19 蔡天鳳前司機出庭作供

蔡天鳳案 Day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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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報道涵蓋庭上描述的案件過程細節,或會引起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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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前司機:被鄺家要求停薪留職兩個月後辭職
否認曾被指控操守有問題

控方郭莎樂問及司機的車 Cam 情況,錢指當時車內有車 Cam,但一直沒有運作,及後錢接近離職時,由鄺港傑接駁電源,車 cam 才開始運作。郭莎樂提到,當時有一個通訊群組,處理司機日常工作安排。錢確認,指李瑞香、蔡天鳳及鄺港傑均在群組內,主要由鄺指揮錢的工作。錢提到,他有時亦會與譚家司機互換工作。

郭莎樂提及,錢曾接載鄺港傑到中環 IFC 商場取走一個信封,再返回加多利山單位,翌日蔡着錢送她到加多利山,蔡當日手持同一信封登上車輛。錢確認,指隨後他載蔡到又一城,蔡下車找鄺球,但他並無親眼見到鄺球。蔡及後返回車內,已沒再手持信封,並以鄉下話講電話。

郭莎樂另問及,鄺港智於 2022 年中曾回港?錢確認,指鄺港智亦住在加多利山。錢指,及至 2022 年底,鄺港傑提到「我哋屋企人去旅行,兩個月後先返嚟」,指回港後再聘請錢,要求錢停薪留職。錢則要求「出半個月畀我,我照返去打理下啲車,抹下啲車」,但鄺港傑拒絕。錢決定辭職,11 月中是他的最後工作日。

郭莎樂問,當時有沒有人指控他盜竊?錢表示沒有,「我都想知係偷乜嘢」。郭莎樂追問,是否有人指控他在小朋友面前說髒話、作為司機的操守有問題?錢指沒有。郭莎樂再指,有沒有人指控他有賭博問題,影響工作?錢回答「呢個係私人問題,我都唔會同佢哋講」。

10:07 蔡天鳳前司機作供

蔡母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傑 2023 年 1 月成為蔡天鳳的司機,而上一任司機名為阿信;又指鄺港智母親李瑞香跟蔡天鳳說,阿信「又偷錢又借錢」,要求蔡解僱對方,並提議聘用鄺港傑為司機。張又供稱,李瑞香同一時間告知阿信,鄺家要去旅行,出糧予阿信並告訴對方不用上班。

蔡天鳳的前司機錢紀信周二出庭作供。在控方主問下,錢確認於 2021 年 5 月 1 日入職成為司機,當時見工是李瑞香負責,他入職後負責駕駛白色 7 人車(車牌號碼:AA3383),每周工作 6 天、星期日放假。錢指,他每天由早上 7 時至下午 4 時工作,月薪兩萬元,由李瑞香以現金出糧。

錢指,及後才知道真正的老闆是蔡天鳳,形容當時「做下做下就知道」、「係話事嗰個」,「因為佢(蔡)負責畀錢佢哋,出糧畀我」。錢形容,他每天需接載蔡的子女上學,當時載長子到屯門上學,長子會乘校巴放學回家;次女則乘校巴上學,錢有時亦會到大埔接次女放學回家。

錢提到,李瑞香或蔡天鳳有空時,亦會一同接載子女,但譚方駿則甚少同行,而鄺港智則只有一至兩次同行。除接載子女外,錢指他日常亦會接載其他家人出入、購物等,包括李瑞香、鄺球及鄺港傑。至於鄺港智,錢形容較後時間才見到對方。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謀殺罪指,3 人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指,3 人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