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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師被指煽動案 彭滿圓等兩人罪成 官指庭內拍掌及發言引人對司法憎恨及藐視

旁聽師被指煽動案 彭滿圓等兩人罪成 官指庭內拍掌及發言引人對司法憎恨及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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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六四集結案」時拍手及叫囂,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經審訊後,《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周四(27 日)裁定,彭「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六旬婦則「發表煽動文字」罪成。兩人分別判囚一年及 3 個月(見另稿)。

裁判官鄭念慈裁定,二人在眾目睽睽下公開分別批評官沒良知,不依法判案,非一時失言,而是具煽動意圖下,說出這些說話,他們亦必然知道其行為具煽動意圖,裁定二人「發表煽動文字」罪成。

至於彭被指發布具煽動內容的影片,鄭指彭多次批評法庭,有意圖眨低法官或裁判官,指控他們不講法律等,而指責裁判官處理法庭紀律屬「威嚇」行為,具煽動意圖,引起對司法的憎恨、藐視,與彭聲稱的糾正裁判官錯誤無關。
官:禁被告在庭上發政治宣言合情合理
彭籲人站起亦可能是鼓勵承擔責任

「發表煽動文字」罪的案情,涉及兩人於旁聽「鄒幸彤六四集結案」時發表的言論。鄭念慈指,有人首次拍掌後,裁判官陳慧敏當時已發出警告,但其後再有人拍掌,於是陳指示警方記錄他們的身分。

鄭指,根據庭上錄音,彭曾說「良知呀你跌左,閣下」、「拍手嗰啲人起身囉」等,彭稱當時裁判官打斷鄒的陳情,沒有履行公義及良知。控方指彭更鼓勵庭內人士抵抗。但鄭念慈認為,彭呼籲人站起來可能是抵抗法庭,亦可能是鼓勵他們承擔責任,所以不能肯定其意圖。

至於彭說「良知呀你跌左,閣下」等,鄭指該案已進入求情階段,裁判官已作出罪成裁決,而官禁止被告在庭上發表政治宣言,下令警方記下擾亂法庭秩序的人士的身分,合情合理,與彭所指的良知無關。

鄭又指,當時裁判官已就庭內人士拍掌行為發出警告,彭不單公開承認曾拍掌,而且批評裁判官失去良知,眨低裁判官,在審訊期間眨低裁判官,必定引起他人對司法藐視,具煽動意圖。

官裁定六旬婦說「包青天嚟審」
指責裁判官亂判案件引起憎恨

就六旬婦的身分爭議,鄭根據證人供詞及法庭錄音裁定,她曾說出「包青天嚟審」等說話,而「包青天」代表公正嚴明,意思明顯是指責裁判官不依法律,亂判案件,並不公正。

鄭指,由於當時已出現兩次拍掌,但她竟仍說出相關言論,批評裁判官不依法判案,並非一時失言及宣洩情緒,引起人對司法的憎恨及藐視。

兩片提「當法律成排除異己工具」等
官:未能證具煽動意圖

至於彭面對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鄭念慈逐一分析涉案的 8 段影片,認為當中有兩段未能證明具煽動意圖。

鄭指出,首段片段中,彭提及「當法律已成為排除異己的工具」。鄭認為該言論可解讀為兩種意思,包括批評香港的法律已成為排除異己的工具,或者只是指出法律可淪為排除異己的武器,鄭不能肯定該片段具煽動意圖。

彭在第二段片段中,指《國安法》的保釋門檻過高,而且總裁判官處理案件時開庭至深夜「醜出國際」。鄭認為,開庭至深夜情況罕見,彭所提及的情況確實特別,即使有批評法庭亦未必可引起司法藐視,不能肯定片段具煽動意圖。

官裁定其餘 6 片段具煽動意圖
指「把真假難辨消息說成事實」

鄭指,彭在其餘片段提及高院拒絕他人進入法庭,批評法庭「唔講法律」。鄭認為,根據上文下理,彭僅聽聞有人因口罩顏色及衣服被拒入庭。鄭指彭不在現場,亦不認識當事人,認為彭「把真假難辨的消息說成事實」。

鄭又提及,自從修例風波以來,發生了多宗非法集結及暴動案,法官在處理案件時,有需要按現實情況,作出指示,以免法庭變成宣揚政治的地方,及有人干擾法庭程序,做法合情合理。但彭肆意批評法庭不講法理,對法庭内的實況一無所知,意圖貶低法官,引起對司法的藐視及憎恨,並非矯正法官不足,裁定彭製作影片具煽動意圖。

彭在另一段片段中,指一名法官言行侮辱辯方律師,「對眼發火咁」、「倔住」辯方。鄭念慈認為,彭的說法有強烈的主觀成分,單方面批評法官,而他可按既有程序,投訴法官行為不當,而非網上單方面向公眾聲稱法官侮辱辯方律師,肯定他只是貶低法官,並非矯正法官的言行。

官:裁判官明顯已酌情處理庭內拍掌
彭指官威嚇是「選擇性地演繹」

鄭續指,彭在旁聽「鄒幸彤案後」發布的影片中,指責裁判官「威嚇庭內人士」,以不當方式處理庭內人拍掌問題,彭又稱從來沒有人因法庭拍掌被控。鄭指考慮到彭的學歷及背景,肯定他明白旁聽人必須遵守法庭紀律,不相信他會不明自,法庭只是酌情不追究拍掌人士。

鄭強調,裁判官不容有人拍掌干擾法庭運作,合法合理,而且裁判官已發出警告,提醒在場人士不可拍掌,明顯已酌情處理。她為執行法庭紀律,下令警方處理事件,無可厚非。

但影片內容只針對裁判官「威嚇」旁聽人士,沒有提及曾經發出警告等,彭「選擇性地演繹」當日庭内的事發經過,令其他人誤以為裁判官不近人情,或以「威嚇」手段使人不敢發聲,不單内容偏頗,更誣蔑裁判官威嚇在法庭内的人,明顯詆毀了裁判官的決定,並非矯正司法之誤。鄭指影片引起對香港司法的藐視,與慫使庭内人士不遵守法庭指示。

最後,鄭認為彭在第八段影片批評香港的司法,是在沒有事實基礎及理由下,再次任意批評法庭,以法律打壓市民,肯定引起對司法的藐視,甚至憎恨。鄭念慈最終裁定涉案 8 片段中,其中 6 段均具煽動意圖。

兩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彭滿圓(無業,59 歲)及趙美英(家庭主婦,67 歲)同被控於 2022 年 1 月 4 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 3 庭,發表煽動文字。彭另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並維持 YouTube 頻道:具意圖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彭自 2022 年 4 月首次提堂後還押至今,多次申請保釋被拒;趙則獲准保釋候訊。

WKCC9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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