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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9-1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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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律政司確認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上訴 沒就李予信提上訴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 5 月 30 日裁決,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控方即日稱有意提出上訴,要求無罪兩人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原訟庭終下令兩人繼續擔保,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於周四(13 日)即裁決後 14 天限期的最後一日,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81DA 條,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又確認,沒有就另一被告人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李為目前唯一名國安案被告,原審獲裁定無罪而律政司沒上訴。

李予信目前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禁止參與或任何級別選舉等。《法庭線》亦向律政司查詢李的保釋安排,獲回覆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23條|涉今年6.12穿光時衫、戴黃口罩 27歲男被控新煽動罪被拒保釋

27 歲無業男子,被指於今年 6 月 12 日,穿著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衣衫、穿戴黃色「FDNOL」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新煽動罪等 3 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並應控方要求,押後 8 月 7 日再訊。《法庭線》分別向保安局及警方查詢,本案是否 23 條生效後首案。警方回覆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適宜作出評論及披露案件細節。

男子申保釋被拒,蘇惠德一度稱男子有權向高院申請覆核,問需否保留 8 天覆核。辯方回應指「似乎相關法例好似…」蘇其後指「係咪無㗎?」、「記得係無咗?」《法庭線》翻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見涉國安相關罪行,並沒有 8 天覆核安排。

政府首引23條禁資助羅冠聰、劉祖廸等6人 鄧炳強:以任何平台提供資金均屬違法

政府周三(12 日)首次引用《維護國安條例》,對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攬炒團隊」劉祖廸、「英國港僑協會」鄭文傑,以及「升旗易得道」的霍嘉誌、蔡明達,採取 6 項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向他們提供資金等(見內文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見記者時,被問及訂閱 6 人社交平台如 Patreon 及 Youtube 等賬號,會否觸犯法律,鄧稱無論以任何平台向指明潛逃者提供或處理資金,均屬違反措施,警方會按證據執法;又指若被註銷護照者有意回港自首,可聯絡入境處。

羅冠聰在其 Facebook 專頁指,申請難民時已把特區護照交予英國內政部,自 2021 年起已不再使用。《棱角》引述劉祖廸稱不曾申請或持有特區護照,對於政府要取消感到「莫名其妙」。

岑耀信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 撰文指香港法治岌岌可危 港府長文反駁

周一端午節公眾假期的晚上,英國《金融時報》刊出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岑耀信的評論文章,他以〈香港法治岌岌可危〉為題,罕有地公開評論法院裁決,指高院原訟庭在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的裁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又指裁決反映「香港司法機構日益萎靡」。

岑耀信在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4 年半,他的任期原定至明年 12 月,但上周提早辭任。他的文章激起震盪,港府凌晨發長文指極不同意,特首李家超見記者時以中文及英文補充,指對香港法官「被同事背棄」感遺憾。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發出 5 點聲明,指公開發表的意見,可能會對法庭構成壓力或干預,「必須極度審慎」,而嚴重指控「必須理據具體且充分,絕不應輕率作出」。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大律師公會與律師會都分別回應。

究竟岑耀信的文章說了甚麼?他說 47 人案裁決「站不住腳」,背後有何理據?《法庭線》亦翻查他在 2021 年為自己決定留任終院而撰寫的文章,比對之下,發現他事隔 3 年,對《國安法》和香港法治的看法有不少改變。

麥嘉琳將退任、稱5月已通知 司法機構未公布 海外非常任法官或減至7人 

司法機構周二(11 日)凌晨確認,現年 80 歲的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加拿大前首席大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在今年 7 月底任期屆滿後將會退任。她將是今年第四名離任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紀立信早前因年紀不欲續任,而郝廉思、岑耀信上周提早請辭。

麥嘉琳在加拿大時間周一發出聲明,指因已屆 80 歲,遂於今年 5 月 24 日向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達任期屆滿後將退任,又指服務港人是其榮幸,續對終院成員的獨立性及維護法治的決心有信心。

司法機構一直未有主動公布麥嘉琳將退任,直至加拿大傳媒報道,才作證實。目前終院有 8 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若沒有新委任,在麥嘉琳退任後將進一步減至 7 人。

反恐首案|辯方指賴振邦遭警毆打威嚇招認 否則「整到你坐十幾碌」 警否認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五(14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34 天審訊。有份調查本案的警員馮保羅稱,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被捕時激烈掙扎,警員遂環抱、按頭部和腳部等方式制服他,但不知黃事後投訴被警員施襲。

辯方另指,被告賴振邦曾在警署內被要求脫剩內褲,著在牆角踎低,被喝罵為「曱甴」,指馮威嚇稱「只要話識佢哋,我就放你走。唔係我一定整到你坐十幾碌,唔好以為我哋冇辦法整到你坐監。」辯方指,因賴沒作招認,故警方向另一控方證人彭軍壕提議「篤多啲人出嚟」;馮一概否認。

6.12五周年|暴動案數據分析 738人原審審結 83人獲判無罪 三成遭律政司上訴

反修例運動至今 5 年,警方拘捕逾萬人,檢控逾 2,900 人。時針撥回 2019 年 6 月 12 日,示威者佔領金鐘,阻止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辯論,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發射多枚催淚彈清場,政府首度以「暴動」形容反修例事件,為日後連串衝突拉開序幕。

據《法庭線》統計,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共有 842 人被控暴動,近九成案件審結,當中 588 人被判監,7 人被判囚 6 年或以上,其中 4 人來自 7.1 立法會案。另一邊廂,83 人獲判無罪,記者整理裁決理據,嘗試了解無罪被告當中,法庭怎樣認為案件證據不足、被告供詞如何構成合理辯解,警員供詞對控方案情又有何影響。

大部分案件踏入尾聲之際,律政司至少針對 29 人的無罪裁決提上訴,當中 3 案上訴得直,共 10 人須發還處理,有被告則已離港獲撤銷上訴。其中涉陳虹秀等 4 人的案件,陳虹秀維持不認罪,案件年底開審,另外 3 人擬認罪。《法庭線》持續整理暴動案件,讓社會透過數據,追蹤檢控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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