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月付6,500元購美聯客戶資料 兩地產公司董事認罪 美聯代理不認罪受審

涉月付6,500元購美聯客戶資料 兩地產公司董事認罪 美聯代理不認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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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轉控方證人
餘下兩人一認罪、一不認罪

本案原定周二開審、審期 9 天。甫開庭,涉案 3 名被告中,只有來自「美聯物業」的地產代理江家成維持不認罪,他被控兩罪。

至於兩名「嘉誠地產」董事兼股東,他們皆被控一罪。當中,據悉唐稀爾早前認罪,並已轉任控方證人;周霆鋒則在周二改為認罪。

不認罪被告擬爭議招認

唯一不認罪的江家成指,上周五才收到唐稀爾的證供、要求押後,惟暫委裁判官李卓慧拒絕,指可先處理承認事實等事宜。

控方遂讀出承認事實,指江是「美聯」沙田置富第一城分行的地產代表,2022 年 10 月因本案被廉署拘捕。庭上透露,本案證物包括江的上司於同年 9 月拍攝的片段、「美聯」員工手冊、「嘉誠」的收支紀錄等。

不過在庭上,江的代表大狀反對讓上司片段呈堂,稱拍攝時江正在工作,突被「表情兇神惡煞」的上司拍膊頭、召他入房,江「以為自己做錯事,有些少慌張」。在房內,上司拍枱並大聲問江「點解要查大埔區業主資料」。辯方表示,江雖留意到上司正在攝錄,但此招認涉以「壓逼的手段」獲取。稍後將傳召江的上司作供。

認罪被告案情:嘉誠涉以月費
「購買」美聯客戶資料

至於周二改為認罪的周霆鋒,庭上讀出其承認案情,指「嘉誠地產」主為大埔區及鄰近區域提供地產代理服務,周和另一被告唐稀爾及李佩融等人,是董事兼股東。而「美聯」則設資料庫,內有客戶姓名、聯絡電話等資料。

案情續指,李佩融於 2022 年 4 月提議,向暱稱「B 仔」的人,以月費 6,500 元「購買」美聯的客戶資料,唐及周同意。

翌月起,李、周在 WhatsApp 群組中,分享顯示「美聯」資料庫內的物業列表的照片,若群內成員對該樓盤感興趣,李會按其要求分享相關客戶的姓名及聯絡電話。案發期間,唐曾利用上述資料聯絡兩名業主,推銷「嘉誠」服務,並向客戶指其聯絡電話由「美聯」提供。

案情續指,「嘉誠」會計記錄顯示,同年 5 至 9 月,有 5 筆 6,500 元的「傳單廣告費」款項,總額 32,500 元,惟該 5 筆款項均沒文件證明。

唐、周事後接受廉署調查。唐在警誡下承認,在李的建議下,他和周同意向「B 仔」月付 6,500 元,以獲取「美聯」客戶資料。案發期間有 1,190 項物業紀錄被分享至該群組,其中 431 項記錄載有客戶資料。

就兩名認罪被告的求情,官押後至 12 月 31 日處理。

同案 3 人被控
涉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本案 3 名被告依次為江家成(27 歲,美聯物業地產代理)、唐稀爾(31 歲,嘉誠地產董事兼股東)、周霆鋒(42 歲,嘉誠地產董事兼股東),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指三人與李佩融於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10 月 2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一個稱為「B 仔」的人串謀,使作為代理人的江家成,從唐稀爾和周霆鋒等人接受約 32,500 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以協助該等人士或嘉誠地產獲取美聯物業的客戶資料。

江另被控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指於同年 5 月 3 日至 9 月 15 日期間,在美聯物業沙田置富第一城的分行,以不誠實地獲益的目的取用美聯物業管理的電腦。

STCC175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