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被指簽臨時租約後「撻訂」,圖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讓他免就違約賠償 1.6 萬元。杜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二(3 日)完成結案陳詞,押至 3 月 10 日裁決。
辯方指,美聯地產代理在被告「撻訂」後,曾向被告發訊抱怨「白做」,被告因對代理感愧疚,才提出以 1,000 補償她,強調這目的才是被告的「主觀意圖」,他亦無意損害美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城大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被指簽臨時租約後「撻訂」,圖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讓他免就違約賠償 1.6 萬元。杜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二(3 日)完成結案陳詞,押至 3 月 10 日裁決。
辯方指,美聯地產代理在被告「撻訂」後,曾向被告發訊抱怨「白做」,被告因對代理感愧疚,才提出以 1,000 補償她,強調這目的才是被告的「主觀意圖」,他亦無意損害美聯。
主要服務大埔區的「嘉誠地產」,兩名董事涉透過中間人,以逾 3.2 萬元向一名「美聯」代理購買客戶資料以兜售服務。兩董事早前認罪,同案「美聯」代理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兩罪成,3 人周四(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5 至 10 個月。
暫委裁判官李卓慧指,本案雖涉款不多,但案發時間長達 5 個月,打擊「美聯」聲譽,批評代理違反誠信,濫用職權,泄露公司資料。官續指,本案串謀雖由他人提出,惟兩董事可從中獲得個人利益,故積極參與,判刑須向大眾傳遞社會不容貪污舞弊的訊息。
主力服務大埔區的「嘉誠地產」,其兩名董事被指月付 6,500 元,向他人購買「美聯物業」客戶資料以兜售地產代理服務,維持約 5 個月。兩董事連同美聯一名地產代理被起訴「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
案件原定周二(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庭上指,「嘉誠」兩董事中,有一人早前認罪並已轉為控方證人,另一人則改認罪。承認案情指,「嘉誠」會計紀錄中,有關月付款項標註為「傳單廣告費」,案發期間獲取逾千項物業紀錄,當中逾 400 項有客戶資料。不認罪的「美聯」代理,則爭議其招認是上司以「壓逼的手段」獲取。案件周三續。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反恐首案;潑水節襲警案;街頭奏《願榮光》判囚 上周焦點: 反恐首案|辯方結案指黃振強非誠實可靠 「勇武唔代表係殺人犯」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辯方上周開始結案陳詞。指從犯證人、自稱「屠龍」隊長黃振強的證供不可信,指他作供時砌詞狡辯,是「好識得利用人」的機會主義者;又指他漠視「屠龍」不用槍、炸彈的共識,私下策劃殺警行動,隊友蒙在鼓裡、成「替死鬼」。 辯方又指,「屠龍」成員是勇武派,但「勇武唔係等於想殺人、勇武唔代表係殺人犯」,指 2019 年時不少人仇警,但串謀殺警是另一回事,「屠龍小隊」示威時使用汽油彈,亦不能與炸彈殺警相比;而即使黃振強有份參與串謀,亦不代表其他「屠龍」成員有參加,「香港係冇連坐法的」。 針對各被告的證據,辯方指不否認被告張俊富參與暴動,但不代表有參與本案涉放炸彈、謀殺的嚴重罪行。張銘裕則即使曾參與軍訓、試槍,當時串謀計劃尚未形成,故不屬本案串謀之事。至於嚴文謙,辯方指在過往的行動中,嚴多次缺席,例如表示「陪緊條女」、「要返屋企呀」等,及至 12 月 8 日行動前,嚴又一度表示「會遲到」、「唔得閒」,隨後遭黃及隊友埋怨才現身。案件周一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涉街頭奏《願榮光》 七旬翁認無牌演奏及籌款囚18日、充公二胡 2023 年 9 月至 10 月期間,七旬翁李解新被指在觀塘、葵涌等地,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及籌款等 12 罪,周二(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 8 罪,餘下 4 罪存檔法庭,被判監禁 18 日。案情提到,國安處展開「先發制人」的調查,暗中觀察被告,並一度以煽動罪拘捕他。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就同類案件受審時干犯本案,顯示非單一事件,斥他冥頑不靈。另外,控方指被告有機會「死心不息」犯案,申請充公在住所檢取的二胡獲批。 九龍城潑水節|3男被指射水襲擊警員及記者 2023 年 4 月 9 日九龍城潑水節,被稱為「勇狗」的曾維誠等 3 名男子,涉襲擊 3 名輔警及 3 名《無綫新聞》記者,他們否認 6 項襲警和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三(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涉案輔警盤問下確認,當日身上戴著擴音器,但沒警告現場人士,且一直面帶笑容;並同意當時感覺不到有惡意針對,亦同意是與市民打成一片、與民同樂。他指,當日沒有於記事冊紀錄事件,因潑水代表祝福,「當初冇諗到會牽涉到呢個情況 ,過咗一兩日沉澱返,覺得呢個情況唔 OK」。他又指,現時認為「咁樣潑警察,咁樣用水槍射警察,係一個襲警行為」。 控方傳畢證人,官裁定表證成立,除第三被告將作供,另外兩人不作供、不傳證人,押後至 8 月 23 日續審。 … Read more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 11 月入稟,起訴美聯物業及旗下香港置業與 5 名高級管理層合謀定價,涉嫌協議將所有一手樓成交的佣金定於 2% 或以上,違反《競爭條例》;另指同樣涉事的中原物業,因協助調查而獲不予起訴。
美聯提出司法覆核,指比中原和利嘉閣早 7 周提出助查、申請「寬待協議」,卻不獲競委會接納,不符「先到先得」原則,又指競委會繼續檢控亦構成濫權,一併申請永久中止審裁處聆訊。高等法院周四(8 日)開庭,一併審理司法覆核及永久中止申請。
美聯一方指,競委會不根據申請次序給予寬待,有損程序的「透明度和可預計性」,美聯無從得知要提供多少協助,才能獲得寬待。法官高浩文一度質疑,給予寬待是競委會的決定,反問「若競委會不打算給任何人寬待,又有甚麼問題呢?」聆訊周五續,競委會一方將陳詞。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 11 月入稟,起訴美聯物業及旗下香港置業與 5 名高級管理層合謀定價,涉嫌協議將所有一手樓成交的佣金定於 2% 或以上,違反《競爭條例》;另指同樣涉事的中原物業,因協助調查而獲不予起訴。
美聯周一(18 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交代時序(見內文表),指美聯比中原和利嘉閣早 7 周提出助查、申請「寬待協議」,卻不獲競委會接納,質疑競委會做法不符「先到先得」原則,要求法庭推翻競委會的決定。
入稟狀又指,美聯已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永久終止司法程序,並建議法庭一併處理永久終止聆訊及今次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競爭事務委員會周二(14 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美聯物業及旗下香港置業與 5 名高級管理層,涉嫌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入稟狀指中原及利嘉閣亦涉事,惟競委會於記者會指中原協助調查,基於「寬待政策」而不予起訴。
入稟狀指,美聯集團與中原集團為競爭對手,而雙方的高級管理層於 2022 年 10 至 12 月數次開會,就一手樓代理佣金達成協議;該協議涉及將所有一手新盤成交的佣金定於 2% 或以上。四大代理分別發出內部通告,公布自 2023 年起跟隨相同協議。
8 名答辯人分別為美聯、港置等 3 間公司及集團副主席、董事總經理黃靜怡等 5 名高級管理層,競委會要求宣告他們違反《競爭條例》,下令支付罰款,並取消 5 人的董事資格。競委會指,若裁定違例,受影響買家可透過條例下的後續訴訟,向四間代理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