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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沙中綫工程問題 承建商禮頓被票控、指機房底板鋼筋連接不當 認罪罰款4萬元

涉沙中綫工程問題 承建商禮頓被票控、指機房底板鋼筋連接不當 認罪罰款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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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港鐵沙中綫工程爆出剪短鋼筋、擅改圖則等問題,令工程一再延誤,至 2022 年中才正式通車。屋宇署事後票控紅磡站承建商禮頓建築違反《建築物條例》,控罪涉及一個約 131 平方米的製冷機房工程,其機房底板上的鋼筋未妥善扭入連接器,及使用了列明不可使用的連接器。

案件周二(2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禮頓透過律師代表認罪,求情時稱涉案範圍小,且完工前已重修,無造成嚴重傷害。裁判官林子康接納說法,終判處罰款 4 萬元。控方修訂控罪至承建商嚴重偏離獲批准圖則,禮頓承認控罪,求情時稱涉案範圍小,且完工前已重修,無造成嚴重傷害。裁判官接納求情,判處罰款 4 萬元。

被告原被控「身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工程時加入,或使用任何物料,而該等物料並未按照根據建築物條例,就該等物料所規定的方式而應用、使用或固定」;控方修訂控罪,改為「身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件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工程」。

求情指涉案範圍僅約 100 平方米
官接納

禮頓由大律師賀智(Adrian J. Halkes)代表,求情時指禮頓在香港已營運 45 年。沙中綫項目長達至少 5 年,牽涉逾 8000 名員工。而本次涉案僅為一個約 100 平方米的區域,且涉事項目當時仍在進行中,並不是完工後才被揭發,在項目竣工前,禮頓亦已重修涉事範圍。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沙中綫工程橫跨多年,影響多人生活,而禮頓為主要承建商,須負上社會責任。他接納辯方求情,指雖然沙中綫工程涉及範圍廣,但本次涉案空間只是一個尺寸小的機房,鋼筋的使用雖有不當,但外部及內部無明顯裂痕,事後有重修,亦無造成人命傷亡。而禮頓是初犯,並無相關案底。裁判官將量刑起點定為罰款 6 萬元,認罪扣減後最終判處 4 萬元罰款。

被告被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

案情指,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於 2015 至 2021 年,為沙中綫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築工程的註冊建築承建商。屋宇署於 2013 年接納,並批准紅磡列車停放處內的當中可變製冷劑流量系統(VRV)機房工程設計。2015 年 7 月,禮頓被委派開展機房內的鋼筋混凝土底板工程及多項工程,VRV 機房底板結構的面積約為 131.4平方米,在屋宇署批准的 2 份結構圖則內列明了鋼筋不得使用連接器,另外指明使用的連接器應完全扭緊。

案情續指,2017 年,港鐵工程監督檢查 VRV 機房,發現底板使用了鋼筋連接器連接鋼筋,而鋼筋未完全,或正確地擰入連接器。港鐵工程師其後曾多次向禮頓指出問題,並指港鐵拒絕工程,要求被告糾正未固定的連接器。2019 年,屋宇署在港鐵職員披露下揭發事件,並正式展開調查,其後對禮頓作出檢控,指工程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工程。

KCS51208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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