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67 歲的士司機涉嫌趁 14 歲親女睡覺時,拉高其睡裙捏胸。數天後,在爭執下,被告疑用木棍打女兒的頭,又以鐵棍戳她,致她身體數處受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梁少玲早前裁定他非禮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還押至周二(6 月 20 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求情時,表示女兒誣告他,對此感到失望,又著女兒反省,指若她道歉,會考慮原諒。庭上指,女童的創傷評估報告仍需時間準備,案件押後至 6 月 30 日,被告續還押候判。
控方指受害者是兒童屬加刑因素
控方呈上兩案例,表示受害者是兒童,這一點永遠都是加刑因素,並指上訴庭就此判處的刑罰,往往異常地低 (remarkably low);控方又指,辯方引述的案件已是多年前的,判刑過輕,不應成判刑指引。辯方對此沒有爭議。
被告求情時,堅稱女兒誣告他,表示感到失望。被告又叫女兒反省,指若她道歉,會考慮原諒。
案情:數日內猥褻侵犯及傷害女童 X
被告 W.M.P.(67 歲,的士司機)被控於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九龍秀茂坪某單位猥褻侵犯 14 歲女童 X,並在同月 14 日襲擊 X,致其身體受傷害。
控方案情指,非禮事件發生在當日凌晨,X 打算睡覺時,聽到被告進入房間,拿走了蓋在 X 身上的毛巾,繼而拉高她的睡裙,再用手輕捏其胸部。
同月 14 日凌晨,被告責罵 X 吵著他睡覺,並用棍打 X 的頭,X 見狀用手和白色鐵棍抵擋;被告再奪過白色鐵棍,打及戳 X。
DCCC7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