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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FB稱「斬殺」鄧炳強及警察高層 五旬男否認留言有清楚目標及進攻方法

涉FB稱「斬殺」鄧炳強及警察高層 五旬男否認留言有清楚目標及進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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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保安員被指 2020 年在林卓廷 Facebook 專頁提及黎智英被控的帖文下留言,提及「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炳強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燄了」、「唯一方法,以暴易暴」等。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周三(17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的留言清楚寫了進攻方法,指要「衝入去」,更有清楚目標,是要斬殺鄧炳強及其他警隊高層。被告解釋,因鄧有知名度,並重申當時是「發噏風」,並指「通常社交媒體發文嘅人都係發噏風,無人會做」。

另控方質疑,被告多年前在工作聚會與黎智英僅有一面之緣,為何在十多年後,看到黎被控的帖文「發嬲」?被告指,「唔係因為黎智英,係 2020 年尾社會事件完哂,啲人開始和平哂,慢慢脫離咗混亂狀況…我只係嬲點解仲不停拘捕呢個嗰個,係咪要鼓動啲市民出嚟示威呢?」被告作供完畢,案件押至周五結案陳詞,並暫定於 1 月 24 日裁決。

被告指「社交媒體發文嘅人都係發噏風」

被告周健國於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高寶翠盤問下,確認並非親身認識林卓廷,但有看新聞,故知悉他為立法會議員。

控方引述周的錄影會面,指他曾提及認為是在「黃色」的 FB 留言,不明白為何有那麼多「藍絲」攻擊他;他又指知道發布留言是不對,但只是「自己人圍爐」,問及周的意思。

周解釋,「黃色」是指「黃絲」,指當時留言時沒有留意到是林卓廷的帖文。至於「圍爐」,周解釋是指差不多相同理念的人,但不是「自己人」或認識的人。

控方追問,是否指一樣對政府不滿的人?周則稱,「係對當時社會現象不滿」,對政府的處理手法不滿,「將啲人推去極端,無人喺中間位置」。控方指,很多人都可看到留言,指被告的留言是煽惑其他看到留言的人傷害警員?周否認,並指「通常社交媒體發文嘅人都係發噏風,無人會做」。

控方指被告列明地點、進攻方法
質疑留言時有思考

控方續指,周主問時供稱,發布兩個留言沒有仔細思考,但周當時清楚寫出地點為警總,不是其中一個警署,且有提及召集人數。周解釋,可能留言時浮現了當日看過的新聞資訊。

控方質疑,周當時清楚寫明進攻方法,指要「衝入去」,周指,「我唔同意呢個係進攻,無諗過係進攻嘅方法。」控方再指,周當時清楚寫明鄧炳強,且有清楚目標,是要斬殺鄧及其他警隊高層。周指,因鄧有知名度,並重申當時是「發噏風」,「用呢個方法攻擊佢,等於用呢個方法鬧人囉。」

控方又指,周當時鼓動受眾,更指出「以暴易暴,唯一出路」,周重申是「一時嬲得濟」才留言。控方則指,周當時必然仔細思想過才發布留言。周稱「無仔細諗過,都係隨機爆出嚟。」周又同意,他當時發布留言是情緒發洩。控方問,情緒發洩可以打幾句粗口取代?周指,「當時無諗過講粗口。」

控方質疑被告與黎僅一面之緣
為何看到帖文後「發嬲」

另周於主問下提及,曾於一次生意伙伴的聖誕聚餐見過黎智英,覺得大公司願意與細公司合作,對他有好印象。周指,「覺得佢(黎)唔會欺壓我哋做小生意嘅人」。

控方質疑,兩人僅一面之緣,為何周在十多年後,看到黎被控的帖文「發嬲」?周解釋,「唔係因為黎智英,係 2020 年尾社會事件完曬,啲人開始和平曬,慢慢脫離咗混亂狀況…我只係嬲點解仲不停拘捕呢個嗰個,係咪要鼓動啲市民出嚟示威呢?」

控方質疑被告知悉罪行嚴重
錄影會面時沒「創作」發文原因

另周於主問下提及,於錄影會面時「創作咗啲原因」向警方解釋留言內容。周盤問下確認,警方在會面前有解釋其權利。控方問,周被捕時是否知道自己涉及嚴重罪行?周同意。控方質疑,周知悉其權利,且有權不回答警方的問題。周指,「我唔識,我唔係成日畀人拉去警署…佢問我問題,我咪盡量回答佢」。

控方又指,周主問時提過,因擔心會連累姪子姪女,故警方問及他們的事情時,周曾說出不同的版本,質疑周知道要小心說話。周指,「當我比人拉咗,梗係知要好小心。」控方遂指出,周當時並無創作發布留言原因,周稱不同意,重申發布留言時沒有原因。

被告被控一項煽惑傷人罪

被告周健國(現 53 歲,報稱保安員),他被控於或約於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香港警務人員。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 年12 月 2 日晚上約 8 時許,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 FB 專頁發布一篇帖文:「今晚又爆大鑊!告黎智英CLS!」

周於帖文留言回應:「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炳強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燄了。唯一方法,以暴易暴。」周又發布另一留言:「香港人太斯文了,不可能以和平手法對付暴政,由其是中共。」

DCCC4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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