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6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 3 月至今年 1 月,於 Facebook 發布過百則煽動帖文、圖片等,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三(2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申請押後案件至 3 月 3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又提到警方搜獲另一部電腦,須調查是否有涉案資料,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沒有保釋申請,不反對押後。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3 日再訊,被告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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