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被指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網上留言或轉載受禁組織「香港議會」成員姜嘉偉的帖文,涉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兩案周三(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一人認罪,裁判官陳慧敏判囚兩個月,稱「冇特別因素判緩刑」。
庭上透露,被告在原帖留言提及「疣痔吸㷫」,而被告求情指認為帖文的相片「趣怪」故轉載讓朋友看見,無意公開「叫人唔好去投票」。官指被告留意用字「別有用心」,又指他用「Wong Li」帳戶意圖隱藏身分。黃姓被告一度稱「(帳戶)係個女幫我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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