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鐵站偷拍裙底被判80小時社服令 求情指籌備婚事壓力大

男子地鐵站偷拍裙底被判80小時社服令 求情指籌備婚事壓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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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浩東
被告郭浩東
求情:被告因籌備婚事壓力大

案情指,去年 12 月某日,警方在尖沙咀地鐵站發現被告形跡可疑,跟蹤其後發現被告在上行的扶手電梯,以手機後置鏡頭拍攝事主裙底,片段長約一分鐘,當場拘捕被告。

辯方周二呈上兩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及其太太撰寫。被告指自己因籌備結婚擺酒事宜感到壓力,一時衝動犯案;妻子則指已原諒被告。

暫委裁判官吳思思接納心理報告指,被告已就壓力問題求醫並重回正軌,另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良好、上司評價正面及需與妻子供樓等因素,加上案情不複雜,被告沒有預謀,只因衝動初犯,遂給予一次機會,判處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寄語被告好好珍惜機會,指婚姻難以建立,但容易被摧毀,勸喻被告汲取教訓。

被控 1 項偷拍罪

被告郭浩東(案發時 27 歲,報稱文員)被控於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尖沙咀彌敦道港鐵尖沙咀站近 B2 出口扶手電梯上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女子 X 同意。

KCCC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