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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被指宿舍非禮7歲女童 官准保釋候訊 須搬離住址、禁踏足宿舍

男警被指宿舍非禮7歲女童 官准保釋候訊 須搬離住址、禁踏足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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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34 歲男警被指上周三(20 日)休班時在葵馥苑紀律部隊宿舍一個單位內,非禮(法律 101 文章)7 歲女童,被控一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本周一(25 日)被押往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指紋和 DNA 比對、閉路片段分析,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聽畢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 2 萬元現金及妻子的 2 萬元人事擔保金保釋。

保釋期間,被告不得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搬離涉案宿舍、不得前往涉案宿舍任何範圍,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至 12 月 18 日再訊。警方指,男警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

控罪指在單位內犯案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為休班警員,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梁桂鋒(34 歲,報稱警察),被控一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指他於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葵馥苑一個單位內,向女童 X 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STCC295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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