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英港人與保險代理被指詐騙提早領MPF 認罪被告作供:代理稱必須經他轉會

區院 區域法院

分享:

認罪被告:代理被告要求
先轉 MPF 戶口至「永明」

兩名不認罪被告為時任富衛保險代理黃錦輝,及其客戶何遠文。黃被控 5 項串謀詐騙和 3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何則被控 2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周三傳召認罪的客戶被告李芷君作供,李原本在港任職物流經理,於 2021 年 8 月 25 日與丈夫及女兒以 BNO 身分移民英國,當時其「宏利」及「匯豐」MPF 戶口合共有 84 萬元,而她離港前已知悉港府不承認 BNO。至 2023 年 8 月,李回港探親時遭廉署拘捕。

李供稱,離港前透過朋友得知有中介可助提早提取 MPF,遂聯絡對方查詢流程,她提及兩周後用 BNO 移英,對方着她先行「轉會」及前往民政事務處準備宣誓聲明,「寫去英國嘅」。

李憶述,與對方相約於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住所會面,對方派一張寫有「黃錦輝」的卡片後,講述過往以 BNO 移民而成功提早領取 MPF 的個案,並着她簽署「轉會」轉至「永明」的文件,以及講解所需的英國資料。李在庭上認出,被告黃錦輝為當日與她會面的中介。

李:理解黃訊息意指交假證明

及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李芷君一家已移英。她指黃錦輝向她發訊息,稱若移英者持回鄉證,想「易啲拎」MPF 可聯絡他。李指,該訊息令她「聯想」到可用回鄉證申請,她亦從其友人得知可利用內地工作證明申請,遂繼續向黃查詢。

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關注,李有否在內地工作。李指沒有,「我諗住叫嗰位朋友(向李介紹黃的友人)去出一張假嘅中國公司工作證明」。李另確認黃並沒要求提交虛假文件,但從訊息的前文後理可理解為提交虛假證明申請。

李:黃稱必須經他轉會

控方展示李芷君與黃錦輝的 WhatsApp 紀錄,李問黃如何填寫移居中國宣誓聲明的離港日期,黃回應「你鐘意」。黃亦指李填寫聲明後,會為她找律師處理,要求她支付 8,000 元「律師費」。李確認,指當時沒考究「律師費」的事宜,亦沒過問會由哪位律師處理。

控方續引述 WhatsApp 紀錄,顯示李稱其友人同樣欲透過「短跑」方法,申請提早領取 MPF,問黃是否需將所有 MPF 戶口轉會至「永明」,黃則回應「必須要經我轉,本身係『永明』客戶一概唔幫,自己搞一概唔幫」,又着李叫友人加入 Telegram 群組「搵『法生』」。李確認。

李:沒思考是否被告覆文字訊息

辯方盤問時指出,李芷君因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與黃錦輝會面,故假設後續的 WhatsApp 對話對象均為黃。李表示,WhatsApp 部分對話為語音訊息,「我都認到嗰把聲音係黃生」。

辯方關注,除了語音訊息外,李有否思考過回覆文字訊息的人是否黃。李則指,兩人溝通內容均與她離港前討論的話題有關,「冇考慮過係邊個(回覆)」。

5 人被控 3 人認罪

本案共涉 5 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等 10 項控罪。當中黃錦輝、何遠文不認罪;另 3 名被告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日前認罪,准保釋候處理求情及判罰。

控方開案指,黃案發時是富衛的持牌保險中介人,亦是在積金局註冊隸屬富衛的附屬中介人。而富衛與永明金融達成策略夥伴協議,富衛的代理人可推銷永明信託的強積金計劃。

DCCC98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