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52 歲男子於今年 7 月,於荔景公務員屋邨華員邨使用一張假泊車證,騙取屋苑泊車費用,並事後取走該假泊車證,他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控方反對保釋,被告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52 歲男子於今年 7 月,於荔景公務員屋邨華員邨使用一張假泊車證,騙取屋苑泊車費用,並事後取走該假泊車證,他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9 月 16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控方反對保釋,被告須還押。
31 歲港大博士生在今年 6 月在機場涉使用假冒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定保密局」公函,以及假冒的公安證件。他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一(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8 月 24 日再訊,被告還押候訊,並於 7 月 6 日進行保釋覆核。
內地男子被指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去年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他周一(8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方申請押後 5 個月再訊,候該大學的副教授赴港作供。
裁判官彭亮廷稱據上訴庭判例,某人是否某校學生,只需校方提供文件證明,質疑近期同類案件律政司採相同做法,是否不知上訴庭判例,並質疑海外證人酒店費用需以公帑支付,「呢啲全部都係納稅人嘅錢嚟⋯⋯點解要做啲無實際作用嘅嘢呢?」
官押後至 7 月 31 日處理審前覆核,一度指會將上訴庭判例予控辯參考,並對控方稱「你交畀 advising counsel,可能解決晒一系列案件」。
報稱為中醫的男子涉透過虛假轉帳紀錄,報稱曾向大埔宏福苑支援基金捐款 2.5 萬元,藉以獲得稅務扣減,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官押後至 6 月 16 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以 4,000 元保釋候訊。
內地男子被指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去年 9 月被控,案件周一(13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再申請押後。辯方反對,指控方早知或需傳海外證人,現才提出需考慮視像作供的可能性,過去 7 個月的押後對被告造成困難和不公。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一度稱「可能要去 High Court 呢」,准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翻查資料,案件由去年 9 月至今,控方共 5 次申請押後。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二(10 日)在區院踏入第 11 日審訊。
代理被告選擇作供,稱不會過問客戶的移居地,並指「Check 文件唔係我職責」。他又稱,助手亦有登入他的 Telegram 帳戶,回覆客戶查詢。至於律師監誓,他稱是透過名為「阿葉」的人交到律師樓處理,他不知聲明並非由「陳律師」簽署。案件周四續。
第 10 日審訊|官裁定代理其中一罪表證不成立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一(9 日)在區院踏入第 10 日審訊。
代理一方中段陳詞指,他沒與客戶協議以定居非洲為由申請提早提取 MPF,該客戶從沒填寫及遞交申請表。官裁定代理其中一項涉及訛稱永久定居非洲的串謀詐騙罪表證不成立,其餘控罪表證成立。辯方指代理及客戶被告均擬作供。案件周二續。
第九日審訊|代理助手作供:「法師」等稱呼均為被告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6 日)在區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代理被告的助手供稱,被告有「法師」、「法生」、「Fernado」的稱呼,而「法師」 為Telegram 群組的管理員。有人會轉數予被告,而被告曾表示「(客戶)有求於我⋯畀錢我幫手」。案件下周一續。
第八日審訊|客戶:代理稱以非洲簽證申請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5 日)在區院踏入第八日審訊。
有認罪被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代理曾告知「唔係一定真係移居中國大陸都得」。有獲免起訴客戶則供稱,代理指可申請非洲的工作簽證,惟「唔使真係去」,而她後來收到信件才得知地點為毛里求斯。
第七日審訊|認罪被告作供:代理稱必須經他轉會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三(4 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有認罪被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曾問代理如何填寫移居內地宣誓聲明的離港日期,對方回應「你鐘意」,又稱對方曾提及必須經他將 MPF 戶口轉至「永明」。案件周四續。
第六日審訊|免起訴客戶:代理稱不需遙距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