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英港人與保險代理被指詐騙提早領MPF 免起訴客戶庭上認出代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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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多名證人獲免起訴作供

兩名不認罪被告為時任富衛保險代理黃錦輝,及其客戶何遠文。黃被控 5 項串謀詐騙和 3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何則被控 2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上周傳召獲免起訴的客戶游智良作供,他供稱案發時聽聞名為「法師」的人可協助提早提取 MPF,遂以 Telegram 與對方聯絡,並按其指示提供相關文件,為自己和妻子申請,後來對方着他準備一份內地租約,以證明自己居於內地。

游:透過朋友介紹聯絡「法師」

控方周一傳召游的妻子彭碧雅出庭作供,彭同獲免予起訴書,從英國返港作供。

彭供稱,於 2021 年 7 月與游及兩名子女使用 BNO 移英,她移英前一直於香港從事文職工作,一家從未打算移居中國內地。彭離港前約持有 35 萬元 MPF,與丈夫相加則過百萬元,二人的 MPF 戶口均在「宏利」。

二人移英後,有朋友向他們提及名為「法師」的人可協助提早提取 MPF。彭稱,二人經詢問後,丈夫透過 Telegram 成功聯絡「法師」。而要成功提取 MPF,二人首先要「轉會」,把「宏利」的 MPF 轉至「永明」。當時二人透過 TG 與「法師」通話,講述轉會安排。

彭:內地租約資料虛假

控方展示游、彭欲提早提取 MPF 的申請表,填寫了中國佛山一個地址,並剔選永久離開香港,其他申索人簽署、監理聲明人士等則沒有填寫。彭庭上解釋,申請表的內容顯示他們移居內地,但「法師」知道他們實際上移民英國。

控方再展示相關的中國內地租約,彭指內容是由她撰寫,而租金等資料屬虛假。她填寫了家人在內地的地址。至於申請表上有律師「陳錫恩」的簽署,確認彭及游二人曾作宣誓,彭於庭上指從未與陳見面,二人亦沒有宣誓。她稱不知誰提供相關資料予「永明」。

彭亦確認,事後須支付每人 1.8 萬元予「法師」。彭及游二人於 2023 年返港時,被廉政公署拘捕。

彭確認曾與「法師」通話
沒問詳情

辯方盤問彭時指,彭、游二人於 2022 年 8 月與「法師」進行約 19 分鐘的 TG 通話,亦是彭唯一一次與「法師」溝通,該段通話用作處理二人的轉會手續。彭確認。

辯方續指,該段 19 分鐘通話要處理二人的文件、連線簽署,再作解釋,當時二人亦不想耽誤「法師」時間,沒有花時間問及詳請。彭確認,指對方有稍為提及要提交其他文件,事後丈夫亦有向彭提及「法師」的指示。

免起訴客庭上認出被告

控方續傳召另一名獲免予起訴的客戶陳嘉恒出庭作供。陳於庭上確認,他於 2021 年 12 月與妻子曾嘉淇及兩名女兒使用 BNO 移民英國。

陳確認,他移民前在港從事電訊產品經理工作,月入 2 萬多元,他有「滙豐」及「宏利」的 MPF 戶口,妻子則有「宏利」戶口。

陳又確認,他於移英前已得知無法提早領取 MPF,但妻子參與一些移英港人群組時,發現有人成功提取,並有一名用戶名為「法生」,可提供協助,妻子遂與對方聯絡。及後「法生」與二人相約於 2021 年 9 月 23 日會面,商討轉會事宜,3 人在尖沙咀會面。

陳憶述,當時對方自稱「法生」、Fernando,為強積金中介。陳於庭上認出,「法生」即為被告黃錦輝。

陳續指,當天會面約歷時 45 分鐘,對方提供移英後成功提早取得 MPF 的例子,再即時協助二人進行轉會手續,稱轉會後再到英國,屆時再視乎情況嘗試提取 MPF。

陳:黃稱如持回鄉證
可「易拎啲」MPF

及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陳一家已赴英,當時陳收到黃的訊息,提到如移英者持有回鄉證,想「易拎啲」MPF,可聯絡黃,如堅持使用「英國方法」,則「有機會彈」,及「行咗英國條路就冇得轉」。

陳稱按自己理解,「英國方法」意指以英國的地址等資料申請提取 MPF,而「回鄉證方法」則為虛假地報稱移民內地。

陳續指,妻子續嘗試申請英國生物辨識居留許可(BRP),但及後失敗,二人又向英國稅局申請居民身分證明,但「法生」表示公司不承認相關證明。陳形容,當時「因為試盡晒都唔得,同太太商量想攞返筆錢」,最終決定使用「回鄉證方法」。

陳:提供虛假大陸租約

陳又提及,妻子與黃錦輝聯絡,得知要提供中國的地址證明,亦得悉要支付一筆「律師費」以作宣誓。陳供稱,當時亦感奇怪,因宣誓理應要「面對面」,「但成個過程,當時理解唔需要見到個律師」,但最終決定支付每人 9,000 元的費用。

控方展示陳申請提早提取 MPF 的表格,陳的表格被剔上永久性離開香港,地址為中山,又有相關租約。陳指,租約屬虛構,二人事實上亦沒有宣誓。當時其妻子在名為「短跑」的 Telegram 群組得悉,以「回鄉證方法」取 MPF 要提供租約證明,遂按群組上其他人的教導,在網上取得範本,再從地產網揀選地址填寫合同,再由妻子把「租約」交予「法生」,最終獲「永明」批准提早提取 MPF。而按陳所指,使用「英國方法」則名為「長跑」。

陳確認非受慫恿而虛報

陳在辯方盤問時同意,當他與妻子首次與「法生」會面時,當時仍打算如實申報赴英以申請提早提取 MPF,會面時亦沒有提及虛報移居內地作申請。陳續在盤問下稱,當他收到黃的訊息時,才知悉能以虛報移居大陸的方法申請提取 MPF。

辯方質疑,訊息沒有提及要虛報資料,只提及回鄉證,問陳如何有相關解讀。

陳指當時已移英,黃又突然指要回鄉證,故自行聯想到。辯方指,陳並非受訊息慫恿,而決定以「回鄉證方法」取 MPF。陳確認。

5 人被控 3 人認罪

本案共涉 5 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等 10 項控罪。當中黃錦輝、何遠文不認罪;另 3 名被告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日前認罪,准保釋候處理求情及判罰。

DCCC98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