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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警檢走電腦確保不能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警檢走電腦確保不能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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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去年 12 月 29 日被捕,連同《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四(2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二日審訊。

是日審訊繼續由有份搜查《立場》辦公室的警員作供。辯方指控警方當日檢取《立場》的電子器材和文件,目的是確保《立場》不能繼續運作,警員稱「並非我收到嘅指示,答唔到你呢個問題」。辯方又指,警員檢走的糧單「好細數目」,質疑與本案無關,警員回應稱「有無調查價值我係唔知」,指當時請示上級後便取走證物。

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4 日續審。
警檢取辦公室租約、鍾沛權糧單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周三(28 日)傳召 4 名有份搜查《立場》辦公室的警員作供,提及警方當日將現場分成 6 區搜查,周四(29 日)由負責搜查 E 區的警員葉甫作供。

葉供稱,E 區為《立場》辦公室內的 4 間房間,他在其中一間房間內檢取一份租約影印本,租客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下稱 Best Pencil ),租約期由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葉又指,在該房間內搜出共 16 張鍾沛權的糧單,日期由 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每頁均有公司蓋印和簽名。

控方指,葉警在 E 區共檢取 36 項證物,包括 6 部電腦、3 份文件、2 部iPad、7 個硬盤、16 張記憶卡等。

辯方質疑糧單「細數目」與案無關
警:有無調查價值我唔知

代表被告鍾沛權、林紹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詢問葉,當日上級講述行動內容時,有否提及《立場》懷疑涉及甚麼控罪,警員回應稱涉「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至於需要在辦公室內搜查哪些物件,葉指包括電子器材、電腦和文件,以及涉及 Best Pencil 的物品,蒐證期間若有任何疑問會請示上級。

余若薇續問,除了公司相關文件外,會留意哪類物品。葉指主要針對公司的租單,以及員工相關資料,包括糧單等。

余若薇指,留意到警方檢取的證物中,包括「好細數目銀碼」的糧單,質疑與本案控罪有何關係。葉稱「有無調查價值我係唔知」,又指當時請示上級後才檢取證物。他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當日在搜查範圍內,所有文件包括卡片或草稿紙,都會先行檢取,以便稍後處理。

辯:警檢器材確保《立場》不能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余若薇指出,警員當日的搜查行動,目的是要檢走所有電子器材和文件,以確保《立場》不能繼續運作。葉回應指「並非我收到嘅指示」。余續指,警方將電子器材和文件取走後,《立場》員工根本不可能繼續辦公,葉重申「並非我收到嘅指示,答唔到你呢個問題」。

警處理逾百電子證物 儲存於警方伺服器

控方下午傳召高級警員黃金聰作供,他現駐警方國安處,負責數碼法理鑑證工作。黃於本案負責處理在《立場》辦公室內所檢取的數碼證物,將當中部分內容燒錄成光碟。控方呈上電子證物,如《立場》架構圖的影印本,黃在主問下確認電子版與影印本的內容相同。

黃在辯方盤問下指,他負責將硬盤等電子儀器上的資料抄錄,製成法證用的「鑑證影像檔」,並儲存於警方伺服器上。黃指,他自 2022 年 1 月起處理數碼證物,共處理了 176 件證物,當中包括《立場》架構圖、薪酬表及勞工保險表格等。辯方指,當中有文件顯示,2021 年 11 月及 12 月均沒有鍾沛權的名字,黃確認。

法官郭偉健詢問,證物內容是否由黃處理。黃回應指,會由同僚審視證物內容,認為有用的檔案再交由黃負責燒錄光碟。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無業)及林紹桐(34 歲,編輯),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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