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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指林紹桐「仔細老婆嫩」 原不欲他接任 惟找不到合適人選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指林紹桐「仔細老婆嫩」 原不欲他接任 惟找不到合適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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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煽動案,周一(20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3 日審訊。控方質疑鍾沛權早已屬意由另一被告、林紹桐接任總編輯一職,並一直視對方為「副手」。鍾供稱,《蘋果》高層被捕時已盤算自己或會被捕,需尋找他人接替,但不欲由同事接手,提到林「仔細老婆嫩,唔想佢呢個年紀就承受咁嘅壓力」,惟最終沒有合適人選接任。鍾又否認林是其「副手」,指對方是他其中一位最信任的同事,但在編採上遇到重大敏感內容,都是由總編拍板。

另外,控方指鍾曾接受《蘋果》訪問,回應 13 歲記者在示威活動被警員帶走一事,認為任何人在公開場合都可自由觀察及記錄。伍指當時環境混亂,質疑男童是否適宜到場,又指鍾早前供稱,他假設所有讀者理性,但年輕讀者是否有能力判斷涉案文章真偽。鍾稱看不到有何原因要禁制這年齡的人閱讀文章,又指「佢有興趣睇得完篇文,都會視佢為對議題有興趣、去思考做判斷嘅讀者」,認為只要環境開放、多元,讀者自然有渠道補充對議題的好奇及關注。案件周二(21 日)續審。

《明報》記者上周五(17 日)拍攝控方代表伍淑娟及徐倩姿離開法院時,遭案件主管小隊其中一名警員兩度撞開及粗言辱罵。據庭上所見,涉事警員周一(20 日)未有到庭,改由另一女警替代。

記者周一(20 日)散庭後到法院停車場欲拍攝控方代表,至少 6 名警員拉起封鎖線,表示需要搬運證物,並登記在場傳媒的記者證和身份證,期間有軍裝警員拍攝記者採訪的情況。伍淑娟其後登上私家車離開,案件主管小隊警員則由其他警員護送,登上另一私家車離開。

控方指鍾早已屬意由林紹桐接任總編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第 22 日盤問鍾沛權,伍淑娟開庭時指已到盤問尾聲,接下來將圍繞「串謀」的部分。伍指,《立場》原本只能由 3 名創辦人簽署公司支票,但鍾沛權在 2021 年 7 月授權第三被告,前《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亦可簽支票,質疑當時鍾已欲由林「頂位」。

鍾指,當時認為需尋找其他人頂替自己,尤其《蘋果日報》高層被捕,其妻陳沛敏被起訴及還押,故鍾一直盤算自己有機會被捕,或無法履行職務。鍾表示,與林共事一段長時間,認為林對新聞內容判斷和公司營運有一定了解,而行政上若沒有人簽支票會「好麻煩」,故 2021 年下半年起授權林可簽支票。鍾稱,「開頭有諗過搵外面嘅人,喺嗰個時勢、環境下去做有風險,承受巨大壓力嘅位置⋯⋯唔想現有同事承受,簡單啲講我想佢安全。」

鍾指原不欲林接任總編承受風險

控方指出,當時鍾已欲由林紹桐接替總編輯。鍾表示,一直不願由林或《立場》現有同事接任,指林表現出色、有能力及有承擔,但其資歷並非行內最資深,加上林年僅 30 多歲,「仔細老婆嫩,唔想佢呢個年紀就承受咁嘅壓力」,惟鍾最終無法找到合適人選接任。

控方質疑員工協調混亂
鍾指「當然冇你 DOJ 咁嘅規模」

鍾指在編採工作上,林是他其中一個最信任的人,但否認對方是他「副手」,其他「坐堂」同事都會審稿。鍾又指,當涉及重大、敏感及有風險的內容,仍然由他「拍板」。鍾續指,林負責的調查報道屬「要求好高嘅內容」,「呢啲拍板係 D3(林)做,出街前我都會睇」。至於整體公司運作,例如編排更表、處理搜令,甚至冷氣維修,林亦會負責,行政同事不會做任何決策。

伍指出,編採內容由一班「坐堂」同事把關是不合理,旁聽席傳出竊笑聲,伍隨即轉身面向旁聽席警告:「法庭審訊緊,請唔好發出聲音干擾審訊」。鍾稱是一般中小型傳媒機構的安排,又指「坐堂」同事至少有 10 年傳媒經驗,大家在 2020 年下半年均有提高風險意識。

伍詢問分配稿件流程,鍾指同事坐得近,「有時都係嗌出嚟『呢篇等我審批』」,「你可以話有啲混亂,但大家經歷咁多年都磨合到」。伍質疑「忙到不得了仲要協調?」鍾稱「嗌一嗌、嗌一聲啫,好難再令你明白編輯室嘅運作,我哋當然冇你 DOJ(律政司)咁嘅規模、安排啦,係有啲山寨嘅,但 so far so good(一切還好)啦」。

伍另問道,「坐堂」同事會否有大變動,「資深同事唔會燉冬菇變散仔?」鍾聞言指同事不是「散仔」,而資深同事的班底大概穩定。

控方指林講座發言「推動社運」
鍾不同意指誤讀

就開案陳詞提及林紹桐於 2019 年 12 月以《立場》副總編輯身分,出席網絡媒體高峰會專題討論講座,指林提及其信念是希望藉報道接近事實,讓讀者有基礎討論,甚至是參與運動。伍指,林發言是《立場》的立場,又指《立場》推動讀者參與社運。

鍾不同意,指無論讀者對運動有何想法,媒體工作就是盡量向讀者提供事實,讓他們參考、理解社運及有討論基礎,「想參與(社運)都要有啲資訊,去決定參唔參與」,認為根據其演講辭的前文後理,林並非指《立場》角色是推動社運,質疑控方「捉住字面呢句係好誤讀」。

控方質疑年輕讀者能否判斷文章真偽
鍾:睇唔到咩原因要禁制呢個年齡

控方又引述鍾在 2020 年 6 月接受《蘋果日報》的訪問,指鍾稱《國安法》會「直接粗暴打壓」傳媒,鍾表示是對《國安法》生效的擔憂及評估。鍾受訪時又提到《立場》希望透過新聞工作記錄時代呼聲,若被打壓要思考以甚麼形式繼續做。伍詢問「時代呼聲」是否指反修例活動,鍾回應指包含很多範疇,他在法官郭偉健追問下,解釋指是各式各樣世代的集體意識、文化、政治等。

法官要求鍾舉例,鍾指在文化方面,《立場》曾訪問新晉年輕建築師、本地男團「MIRROR」;政治方面想了解年輕人的政治啟蒙,「唔單止係檢控官所講嘅反修例運動,係遠遠多於一場運動」。伍質疑記錄建築、音樂不會受到打壓,鍾稱是擔心獨立、自主媒體在《國安法》下會受到打壓,甚至由《立場》創立時已開始擔心言論自由受損,「客觀情況未發生,唔代表我咁多年來嘅警惕、擔憂係錯,亦都不幸地擔憂成真」。

訪問亦提及,鍾對 13 歲記者在「母親節行街」活動時被警員帶走的回應,他認為不論男童是否記者,任何人在公開場合都可以自由觀察及記錄。伍指當時環境混亂、警員使用胡椒彈,質疑男童是否適宜到場。鍾指訪問藉男童遭遇,帶出當時傳媒採訪時與警察衝突,又指若警察對現場環境判斷合理、比較克制,「按常理記者本身應該唔會受傷」。

伍再引述鍾早前供詞指,他假設所有讀者理性,質疑年輕讀者是否有獨立能力,判斷涉案文章真偽。鍾笑指「原來你想講呢樣嘢」,稱看不到有何原因要禁制這年齡的人閱讀文章,「佢有興趣睇得完篇文,都會視佢為對議題有興趣、去思考做判斷嘅讀者」,又認為只要環境開放、多元,讀者自然有渠道補充對議題的好奇及關注。

控方問鍾就《國安法》徵詢法律意見詳情 
辯方質疑違「法律專業保密權」

就鍾早前供稱曾就《國安法》徵詢法律意見,控方問及以甚麼形式進行。鍾指,當時律師未有收費,「叫埋幾個同事傾,係交流」。控方續指雙方「純粹傾吓偈」,又問當時律師有否帶同《國安法》文本。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打斷稱,控方「越踩越深入」,「要去到咩界線?」余指控方應指出提問目的,質疑「踩咗入法律專業要保守秘密嘅保障」。伍指,鍾表示當時僅屬朋友間交流,不涉「法律專業保密特權」。余不同意控方指「沒有收費就不是法律意見」,反問「我免費做,係咪我唔係提供法律服務?」余強調不反對問及鍾對法律意見的理解,但認為無收費,都應屬法律意見。

法官認為,收費與律師的小心程度有關,余聞言指對此有保留,指律師無收費或會更用心跟進,「唔收錢唔代表可以做少幾分努力」。伍淑娟欲繼續詢問,法官指控方應以其他方式提問,案件周二(21 日)續審。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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