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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供稱網民留言反映民意 「我哋態度係盡量包容」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供稱網民留言反映民意 「我哋態度係盡量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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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三(1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18 日審訊。

控方早前列出《立場》FB 帖文下部分「支持」留言,指從網民反應可反映《立場》煽動他人。鍾沛權就此供稱,網民留言反映民情、民意,「我哋態度係盡量包容」,亦不認同市民受《立場》報道煽動。他又指,《國安法》實施後,曾嘗試利用 FB 功能,過濾「光時」等關鍵字,但效果一般,「字眼可以千變萬化,會有漏網之魚」。

法官郭偉健關注審訊進度,辯方預料本周繼續由鍾沛權作供。

另外,鍾沛權作供時數度哽咽,提到妻子陳沛敏因《蘋果》案被捕後,自感難以履行工作,亦感受到明顯威脅,曾考慮停運,但「唔捨得、唔甘心」,而且反覆思量後,仍覺得「我同同事由始至終無乜嘢做錯過」。(見另稿

辯方展示《立場》涉建制報道
鍾:報道應包括不同陣營意見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鍾沛權周二(10 日)提及,《立場》強調言論自由,文章亦要尊重事實。他周三(11 日)續供稱,恰當的持平是《立場》編採方向之一,報道應包括不同持分者的聲音。他憶述,《立場》成立初期、人手不足,不准採訪官方記者會,建制派人士亦不願接受訪問,因此他們會引述其他主流媒體的報道,達致報道持平。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呈上多篇《立場》報道,如夏博義於 2021 年上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立場》為夏博義做專訪,同時刊出《文匯報》引述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批評夏博義的報道。鍾沛權解釋,上述報章涉官方背景,「一定有啲政治涵意,圍繞佢嘅批評有報道價值」。

余若薇續指,《立場》亦多次報道前特首梁振英的批評、「大波 man」及「華記」等建制派 KOL 示威和記者會。鍾沛權指,不同陣營的意見都會如實報道,「我哋平舖直敘引述,冇加鹽加醋、唔會扭曲,同一議題報道完,相關公民、讀者會有基礎爭辯」,又指沒必要因討好或迎合讀者,而美化及醜化他人。

鍾:田北辰、葉劉淑儀曾在《立場》發文

余若薇指,《立場》報道內地《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指,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明擺著就是個情報中心」﹐詢問鍾沛權引述其文章,是否認同胡錫進的看法。鍾沛權否認支持其看法,指報道提及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有新聞價值,加上胡錫進的官方背景,讀者能夠嘗試從其評論猜度風向。

至於博客文章,鍾沛權指博客多元化,包括藝術、電影等,「建制聲音相對係少啲」,但指「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均曾在《立場》發文,當中「田北辰發表嘅文章數以十篇計」。

鍾:《國安法》沒影響報道
「不為受訪者磨平尖銳觀點」

鍾沛權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立場》報道方式沒有太大改變,維持編採方針。余若薇詢問,若受訪者提出「藏獨」、分裂主義能否報道;鍾沛權指會「盡量報道」,若受訪者是政治人物,亦不應該篩選,「幫佢磨平較尖銳嘅觀點,反而咁係斷章取義、唔係如實」。

他提到,法庭早前裁定「光時」口號有港獨意思,但若有新聞出現該口號,「我哋都要紀錄,唔可以自我審查」,又認為紅線很模糊,不知如何把握,「你發現好多嘢開始判斷唔到、操作困難好大,唔全面就等於唔真實嘅報道」。

余若薇追問,若不想曲解或磨平受訪者的意見,「可唔可以唔訪問、唔報道?」鍾沛權表示,傳媒有責任報道公眾人物,「人物的政治思想、主張、背景,需如實向被佢影響嘅群體呈現」。

鍾:評論刊登準則《國安法》 後則有變

不過,針對博客及評論文章,鍾沛權承認在《國安法》生效後,刊登準則有變,例如不會刊登鼓吹「港獨」、「藏獨」、分裂主義等文章。猛烈批評政府及官員、要求政府更替等題材則不受影響,「只要唔觸及(地域)獨立紅線,唔觸發即時暴力風險,我覺得仍然屬於言論自由下應該容許嘅倡議」。

鍾:網絡留言反映民情民意

另外,控方在審訊第三日,要求國安警讀出部分《立場》社交媒體帖文留言,如「popo go to hell 3 萬」、「Who care about 狗安公署,我支持香港獨立,你咬我食呀仆街」。控方伍淑娟指,留言對本案重要,指一些支持的留言如「加油」、「手足」,可反映《立場》煽動他人。

余若薇就此詢問鍾沛權﹐「《立場》留言係咪一面倒?」鍾表示,社交媒體的留言反映民情、民意,「有時同報道、帖文冇乜關係」,亦不認同某篇報道或帖文煽動網民留言,「民情、民意一直存在,可能係(網民)藉機會、標題觸發到情緒」。

他亦留意到,早期《立場》帖文留言,「正、反方都幾真心」,但近年《立場》社交媒體湧入大批「網軍」,「帖文關於乜都好,都係衝入鬧我哋」,又指「正、反方(留言)比例有時係懸殊」。

鍾稱曾過濾「光時」等字眼 惟效果一般

就不同留言,鍾沛權指「我哋態度係盡量包容」,使用不干擾、不處理方式,雖然帖文有「網軍」,但同時有很多人是真誠表達意見,重申「留言唔代表我哋立場」。另一方面,《立場》每天發布多個帖文,礙於人手問題,沒可能 24 小時留意及刪除留言。

他提到,在《國安法》生效後,《立場》不再轉載涉及「港獨」評論,也會使用 FB 功能過濾「光時」等關鍵字﹐但效果一般。他解釋,相關字眼可以千變萬化,亦有網民以圖片留言,因此「唔能夠百分百篩走,會有漏網之魚」。至於另一平台 Instagram,鍾沛權指其沒有過濾留言功能,「印象中冇做」。

辯方引官方 FB 指同涉「極端字眼」

余若薇詢問,政府官方網站會否篩選帖文留言;鍾沛權指視乎情況,亦見過一些「不應存在」的留言仍然存在,「下面留言幾多元、五光十色」。余若薇向他展示香港警察 FB 帖文留言,同樣涉及「極端字眼」,如「唔知黃法官個腦點諗嘢」、「假仁假義」、「盲都睇到判刑過輕」,有人以「棺」、「曱甴」形容法官。余指「呢啲留言唔係代表警察意見」。

而在香港政府的 FB「添馬台」,余若薇指一個題為「港區國安法充分體現法治原則」的帖文下,同樣有「光時」等字眼,又有人表示「國安法不容良知」、「無限期拘留」、「不設公開審訊」;另一帖文則有「光復」、「以言入罪」、「人治香港 法治口講」等留言,余稱「兩年都冇篩走」。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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