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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醜聞|25歲照顧員開審前認3虐兒罪 還押4.11判刑 辯方指被告本質不壞

童樂居醜聞|25歲照顧員開審前認3虐兒罪 還押4.11判刑 辯方指被告本質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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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不認罪的 25 歲被告,周二(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前認罪。

案情指,被告涉及 3 次襲擊事件,包括使用毛巾粗暴為男童抹臉、先後拍打男童的後腦兩次,及抓住一名兒童的左臂,把他摔在地上。

辯方呈上被告親友的求情信,指被告受不良文化渲染,形容被告「本質不壞」;又指她並非本性殘暴的人,其所作所為僅是「一念之差」。裁判官葉啓亮下令被告還押至 4 月 11 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涉 3 次襲擊 包括擊打男童後腦

案情指,被告謝綉蔚(現 25 歲) 於 2018 年 6 月 20 日完成訓練課程,同年成為註冊幼兒工作員,2019 年 2 月 11 日於童樂居任職幼兒工作員。涉案的 3 名兒童獲頒保護令,其後由社會福利署轉介至童樂居。

案情續指,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上午約 8 時 23 分,3 歲男童 F 與另外 6 名兒童在活動室圍著一張檯坐著,被告在手推車整理物品。男童 F 舉起左臂、半坐半站,被告走近該檯,在男童 F 身旁的女童後方取起一條毛巾,其後使用毛巾粗暴為男童抹臉,歷時一秒。男童F 隨即哭著跑向門口。

另外兩宗事件均發生於 2021 年 11 月 20 日。早上約 8 時 18 分, 1 歲男童 R 與 6 名兒童圍檯坐,被告坐在男童 R 後方。當被告伸展時,男童 R 雙手抱頭並轉身,被告無故拍打男童 R 的後腦,幾秒後再擊打一次, 男童 R 以手遮蓋頭部。

同日約 23 分鐘後,當時 13 名兒童在遊玩區靠牆坐著,有兒童在看書。被告坐在兒童的前方整理書本。她突然轉向左方,粗暴抓住一名不知名兒童的左臂,把他摔在地上,該兒童隨即大哭。被告於 2022 年 1 月 7 日被捕,她警誡下承認拍打男童 R。

辯方求情:受不良文化渲染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年幼時在內地來港,其後於香港接受教育,畢業於香港專上學院的幼兒教育高級文憑。她於童樂居任職 2 年多,惟因本案後,無法再從事幼兒教育行業,其後在檢測中心工作,因疫情放緩而失業。辯方力陳,被告涉及首宗事件僅歷時一秒,時間短;第二宗事件中,被告使用的力度不大,且受襲兒童反應不大;最後一宗事件,則形容被告的行為「可能過份粗魯」,但強調不是嚴重襲擊。

辯方又呈上被告父母、中學同學及男友的求情信。被告父母重申,被告是受不良文化所渲染,且她常私下買不少禮物,如衣服、鞋子予小朋友,指被告「本質不壞」,其男友亦稱,被告會在院方准許下,帶小朋友外出遊玩;被告的同學亦指,她並非本性殘暴的人,其所作所為僅是「一念之差」。辯方指,被告於審訊 3 周前認罪,明白監禁無可避免,但考慮被告初犯,冀法庭輕判。

控方呈童樂居 3 同類案
供法庭參考

控方呈上童樂居 3 宗同類案件,包括被告林美寶、張惠燕、李慧雯,均涉及相近的情節包括擊打兒童胸口、拍打兒童頭部、臉部,致兒童失足,以及拍打前額致倒地等,他們被判囚 2 至 6 個月不等。

辯方則重申,本案不涉扯頭髮、沒有使用硬物擊打,或將兒童撞向硬物。

童樂居共 34 人遭起訴

「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後,警共揭發 407 宗懷疑虐兒事件,至今共 34 人被落案檢控。其中 16 名被告的案件於裁判法院處理。有 6 人先後認罪,其中 5 人被判囚 4 星期至 4 個月 19 周不等;另 5 人不認罪受審,其中李慧雯 9 項虐兒罪成囚 15 個月、劉露琪 1 項虐兒罪成囚 9 個月、周翠英 1 項虐兒罪成囚 4 個半月;陳靄盈 1 項虐兒罪成囚 3 個月;謝綉蔚則由不認罪改為認罪。

謝綉蔚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及 25 日,在旺角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 3 歲男童 F 、1 歲男童 R 及不知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KCCC188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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