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捲入數宗致命工業事故後,被政府拒絕續牌但上訴得直。房委會已收回白田邨等 3 個公屋地盤,白田邨重建項目分判商「萬昌通架有限公司」周一(11 日)入稟區院,向「精建」追討通架租賃及賠償費,索償總額約 34 萬元。
入稟狀:精進沒確認截租
欠兩個月租金
原告為「萬昌通架有限公司」,被告是「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精進」是白田邨重建計劃第十期的總承建商,「萬昌」是分判商,負責提供通架材料,雙方在 2022 年 8 月 1 日簽定通架租售協議,列明「精進」須在發票日起 30 天內付清租金,收貨前亦要繳交押金,若無法交還通架或配件,須按協議賠償。
截至 2024 年 12 月,「精進」一直按協議繳交租金和押金。在 2025 年 1 月,「精進」發電郵指有意終止租賃,惟未有按照協議提交截租確認書,亦沒有歸還通架材料,故「精進」需要支付 2025 年 1 月及 2 月的租金共 8,499.2 元。
入稟狀:精進未能歸還通架
須賠償30萬元
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精進」一方知會「萬昌」指「白田地盤已無通架物料可以回收」,原告主張這已構成明確且無可反駁之招認,承認相關材料在被告保管期間遺失、耗損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取回。
原告方強調,被告有責任妥善保管材料,並在租賃期後歸還,惟被告未能以合理的標準完成項目,其後更擅自終止項目,致房委會收回項目,被告無法歸還通架。根據協議,被告需要賠償 301,033 元。
原告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發出最後通知,要求被告還款及賠償,惟被告尚未還款,根據協議,原告可再索 10% 附加費,因此索償總額為 340,485.42 元。
精進就除牌上訴得直
法庭令屋宇署重新考慮
「精進」於 2025 年 5 月被政府拒絕續牌後向高院提出上訴,指屋宇署未有交代拒續牌的原因,做法不合理。高院法官鄭蕙心 2026 年 1 月撤銷拒續牌的決定,發還署方重新考慮。
判詞指「精進」是否適合續牌應由署方決定,法庭不會作出判斷,但法例賦予署方很大權力,只要信納承建商不再適宜持牌,不論任何理由皆可拒續牌,故署方有責任交代理由,以供法庭考慮其決定是否合法。而署方發予「精進」的信件卻連簡短理由都未有。當時政府指屋宇署會與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積極考慮上訴。
DCCJ237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