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74號獨立屋涉僭建 公司代表擬不認罪 稱業主不知情、應由租客負責

紅山半島74號獨立屋涉僭建 公司代表擬不認罪 稱業主不知情、應由租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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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 2009 年起僭建

被告 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 1 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 2024 年 2 月 21 日當天或前後,以任何方式參與白筆山道 18 號 D 地盤紅山半島松柏徑 74 號屋(又名 B31 號屋)毗鄰的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的工作,而該構築物並非根據許可證、撥地契據或撥地備忘錄而建造。

被告另被屋宇署票控 7 項控罪。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身為白筆山道 18 號(松柏徑)紅山半島 74 號洋房的擁有人,在 2009 年 7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的某個日期,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址展開及進行建築工程。

傳票顯示,加建內容包括在天台、入口樓層(第 4 樓層)的平台、睡房樓層(第 2 樓層)的平台、花園加建合共 4 個搭建物、在花園加建的搭建物上,再加建一個位於主人房樓層(第 1 樓層)的搭建物、在花園下加建一個搭建物伸越至地段界線之外,以及拆除部分擋土牆。

控方申撤回一屋宇署傳票獲批
被告擬否認餘下 7 張傳票

被告 Future Ocean Limited 周四沒律師代表,由商人陳天賜代表公司到庭應訊。控方指,申請撤回案發日期為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的某個日期,涉及在天台加建一個搭建物的屋宇署傳票,獲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批准。

商人陳天賜周四以被告公司代表身分,自行應訊。(《法庭線》記者攝)

控方申請將餘下 7 張傳票控罪一併處理,惟遭陳天賜反對,另表示將否認該 7 張傳票控罪。 官指示控辯雙方移師至另一法庭,以繼續處理其爭議。

重新開庭後,控方指地政署案件原涉及 2 張同樣控罪的傳票,其中 1 張傳票的公司被告為單位租客,早前該租客已認罪。陳指出,該租客已被判罰款,要求法庭撤回地政署的傳票。控方回應,律政司去年審視資料後,已拒絕被告的提議,將繼續針對被告的業主身分提控。

公司代表業主「冇參與、不知情」

控方指,審訊將合共傳召 15 名證人,其中 3 名為專家證人,亦有 1 名測量師將就製作及儲存航拍照片議題作供。

陳天賜指,會以業主身分自行抗辯,稱他作為業主「冇參與、不知情」,事件應由租客負責,另爭議檢控已超出法定時限,以及爭議控方專家證人身分。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一度關注,涉案獨立屋的地段有否涉及山泥傾瀉。控方指,涉案地點為其中一間受 2023 年塌山泥影響的獨立屋,惟本案沒證據顯示,改建或違規情況引致山泥傾瀉發生,傳票亦沒相關指控。

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15 日作審前覆核,屆時將聽取被告的正式答辯,另排期案件在同年 2 月 26 日開審。

至今 4 紅山半島業主被定罪

《集誌社》報道,Future Ocean Limited 在 2006 年 11 月,以 3,900 萬元購入 74 號獨立屋。屋宇署在 2023 年 9 月發出命令,要求業主拆卸、移去或改動違規構築物。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Future Ocean Limited 於 2006 年 7 月 22 日成立,陳天賜、袁慧明是公司的董事,該公司現時由位於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公司 Sharp Inovation Holdings Limited 持有全數股行。據了解,兩人為夫妻關係。

2023 年 9 月「世紀黑雨」後,港島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發涉僭建,其中 70、72、74號獨立屋地基外露,可見疑似僭建地庫。據屋宇署新聞稿,至今年 11 月,署方已對 30 幢獨立屋提出檢控,並有 18 宗因僭建而被定罪的個案,其中涉及 4 名業主,分別被判罰 3 萬至 15 萬。

ESS7753/2024、ESS20892-2089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