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屋懲教所 18 歲還押者懷疑被人用木棍捅肛門致造成永久傷害,須用人工造口。二級懲教助理和一羈留人士認罪;一級助理及另 3 在囚者不認罪,案件周三(29 日)在區院展開第三日審訊。
事主供稱在「遊戲」期間向二級助理撒爽身粉,對方用地拖棍捅入他的肛門,他的內褲被插穿,內褲和地上都有血迹,他曾用雙手掙扎並叫救命,「一直叫,應該成棟都聽到」,惟反抗不果。他又稱遇襲時身旁 4 名囚友全為「B 仔」,角色「類似學校的班長」。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事主在梯間遇襲時,多名在囚者在附近的房間靠窗觀望,甚至爬上鐵閘觀察,有人面露笑意。聆訊周四續,事主將繼續作供。
Day2|一級懲教助理否認公職失當 總懲教主任:知下屬犯罪須匯報
控方:事主獲豁免起訴作供
4 名不認罪被告,依次為退休一級懲教助理郭紹輝(55 歲,報稱退休人士)、羈留人士李梓睿(19 歲,無業)、李宇軒(19 歲,無業)及林承蔚(20 歲,無業)。李梓睿、李宇軒及林承蔚否認俗稱「傷人 17」的「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郭紹輝則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同案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33 歲,報稱公務員)及何力桓(20 歲,無業)早前已認罪。
控方周三(29 日)傳召遇襲的趙姓事主。他作供時身體微微顫抖,聲線略低。控方透露,他在本案獲豁免起訴下作供。現年 21 歲的趙確認,他曾毆打友人,被控搶劫及「傷人 17」罪,案發時在壁屋懲教所還押,現就 6 年監禁刑罰服刑。
事主:遭地拖棍桶肛門
叫救命「應該成棟都聽到」
趙表示,他在壁屋隸屬 B3 組別,由被告郭紹輝及譚力翀管理;4 名在囚人士被告之中,李梓睿是其小學同學,何力桓、李宇軒和林承蔚則是囚友關係。
2023 年 12 月 26 日,趙與郭、譚以及 4 名被告在活動室「玩遊戲」,輸掉的人會被撒爽身粉。趙站在譚的後方,因譚褪後撞到趙的手部,趙將少許爽身粉撒到譚的背部,多名囚友隨即向趙撒爽身粉。
呈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下午約 3 時遊戲完結後,譚用手指指向趙。趙供稱,譚當時叫他「出去」,他遂離開活動室前往梯間,其餘 4 名被告亦跟隨。在梯間,譚問「係咪想整佢(我)?」趙回答不是。譚要求趙除褲,稱「自己除褲輕擎啲」,趙遂脫下長褲,仍穿着內褲。
趙表示,譚和 4 名被告面向他,譚先用手箍其頸部,使他跪在地上。他以雙手掙脫不果,被人捉着左右手臂,「我有叫救命,一直叫,應該成棟都聽到」。他聽見一把聲音說「攞支棍出嚟」,接着有人從活動室鐵閘拿出地拖木棍。他感覺被木棍插入肛門約 30 秒,之後感覺棍子被拔出。
趙稱,不知道棍子由誰傳遞,亦不知道被插肛門多少次,但感覺十分疼痛,「應該好大力,如果唔係,我都唔會流晒血」。木棍被拔出後,他轉身躺在地上,看見棍子染有糞便及血迹。控方問「你仲着緊底褲,有無插穿到?」趙回答有,又指內褲和地面染血。他覺得暈眩,由譚力翀及何力桓攙扶到囚室休息。

事主:按譚指示瞞受傷原因
4 在場囚友全為「B 仔」
趙表示,晚飯後仍感疼痛,譚力翀向他提供止痛藥,並着他有需要可按緊急警鐘。譚教他向別人訛稱,因如廁時覺得痕癢,自己用筆「撩傷」肛門,他答應照辦。不久,他尿急時無法排尿,着同倉的林承蔚按鐘求助送院。
趙續指,入院初期無向家人交代真正受傷因由,及後他向女友和母親透露,事件源於「畀職員搞、攞棍捅我」。被問到為何隱瞞真相,他說受傷後又痛又暈,若不答應譚的要求,不知道對方會做甚麼,「唔想搞咁多嘢」。
控方問,4 名在囚人士被告有沒有特別角色?趙供稱,4 名被告均是 B3 組別的「B 仔」,負責協助懲教署職員處理日常工作,角色「類似學校的班長」。他表示,「B 仔」會轉達職員命令,包括安排用膳位置、分發清潔工作,在囚人士大致要聽從「B 仔」指示。
CCTV 顯示一級助理被告在場
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下午 3 時許,多名在囚人士從活動室及儲物室的櫃子,取出地拖棍並帶走。多人靠窗向外觀望、拍打門口,甚至爬上鐵閘觀察,當中有人面露笑意。片段顯示,穿懲教署制服的郭紹輝,先後步入活動室和儲物室。
趙姓事主供稱,櫃內擺放地拖棍、掃把等清潔物品,並有備用的木棍,在囚人士一般不得將清潔物品帶走,亦不得靠窗或爬閘觀望。
片段所見,下午 3 時 15 分,有人將一支木棍帶回儲物室,並用垃圾袋包裹,放在角落。
事主確認刻意
向二級助理撒爽身粉
代表被告郭紹輝的辯方大律師蘇昊義盤問時指,郭沒有參與襲擊趙姓事主一事,趙同意。趙亦承認與郭沒有積怨,他稱呼郭為「輝哥」,彼此會聊天談生活。趙亦供稱與譚力翀沒有不和,他視譚為「正裝老細」,曾替對方按摩、請對方吃薯片,但認為譚帶領紀律較嚴格。
案情提及,本案源於各人玩「開口中遊戲」,趙向譚力翀撒爽身粉。辯方指,在囚人士玩了幾次「開口中」,最後一輪遊戲名為「終極開口中」,參加者包括 4 名「B 仔」與過往回合的輸家,趙無份參與。趙表示同意。
在辯方盤問下,趙起初表示不慎向譚撒爽身粉,及後改稱刻意為之。辯方盤問質疑,趙並非不小心,「你係特登撒(爽身粉)向佢到」,趙承認說法正確。趙亦同意,譚在遊戲完結後「笑笑口」叫他出去,表情並不兇狠,所以他無預期被譚襲擊。
被告李梓睿被指在趙扯到地上時,曾按住趙的右手臂。代表李的大律師質疑,趙遇襲時心情驚慌,承受重大傷害,無法肯定李的動作及身處位置,趙同意說法。該大律師進一步指,雖然事件很不幸,但趙無法肯定李有否參與施襲,趙一概同意。
DCCC10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