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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煽惑2020年七一遊行 前區議員陳榮泰不認罪 案件區院開審

被指煽惑 2020 年七一遊行 前區議員陳榮泰不認罪 案件區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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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 8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 2020 年七一遊行,當中 7 人認罪,判囚半年至 1 年。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同案已服刑完畢的曾健成亦有到場旁聽。

控方開案陳詞指七一前夕,陳榮泰與其他人在終審法院外召開記者會,陳榮泰呼籲民眾穿着花色衣服,「唔好着黑衫、留返我哋着⋯聽日係我哋指標嚟㗎,作為一個香港人,假期想去行街,喺銅鑼灣行下 Sogo 都係會有事嘅,咁我哋都想試吓,到底係有咩嘢事。」

控方又播放七一新聞片段,而兩名警員作供指,當日看到多人聚集,曾警告勿參與非法集結,又指有人從天橋向警員扔水樽。
陳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前東區小西灣選區議員陳榮泰(56 歲)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的集結的公眾遊行。

控方開案陳詞指,岑子杰、徐子見分別於 2020 年 3 月 26 日以民陣名義,以及 2020 年 6 月 24 日申請七一遊行,均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2020 年 6 月 27 日,民陣提出上訴,被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申請。

控方:警反對集會後 被告記者會籲上街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東區小西灣選區議員陳榮泰與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人,在終審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手持「反對國安法 七一齊上街」的標語,又高叫「廢除國安法」、「七一街頭見」、「堅持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眾被告被指當日輪流發言,發表召集或煽惑 7.1 上街的說話,如陳皓桓說:「清楚知道會有被捕的風險」、「想同香港人講話唔好怕、絕對唔可以怕、唔好因為恐懼而唔發聲」、「7.1 唔上街又談何選舉呢、7.1 唔上街又談何之後嘅民主同自由呢、7.1 唔上街又談何之後我哋嘅抗爭呢」。

陳被指曾稱「黑衫留返我哋着」

控方播片並引述指,陳榮泰當日稱:「(聽日)大家着啲花啲嘅衫、有啲節日色彩嘅衫,唔好著黑衫、留返我哋着。而另一樣嘢,我想講嘅就係話 03 年有份行出嚟嘅時候,大家都可以咁樣行出嚟,點解今年一個所謂國安法出嚟啦⋯⋯聽日係我哋指標嚟㗎,作為一個香港人,假期想去行街,喺銅鑼灣行下 Sogo 都係會有事嘅,咁我哋都想試吓,到底係有咩嘢事。」

控方續指,2020 年 7 月 1 日,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等人帶領數百人遊行,當日公共交通受阻,有多人在銅鑼灣聚集、「灑溪錢」及叫囂,修頓球場外亦有人縱火。

控方下午播放七一當日的新聞片段,顯示一輛警方水炮車由灣仔告士打道,轉入杜老誌道及軒尼詩道。控方證人、警署署長吳志偉,以及女警朱佩珩,均從片段中辨認出自己。

吳供稱,當日坐在水炮車,在杜老誌道看到多人聚集,遂警告在場人士勿參與非法集結。朱則指,當日有人從天橋向警員扔水樽,朱獲指派到場驅散人群。案件周二(28 日)續審。

同案 7 被告認罪 判囚半年至 1 年

同案另外 7 名被告為陳皓桓(24 歲)、曾健成(64 歲)、徐子見(53 歲)、胡志偉(58 歲)、朱凱廸(43 歲)、梁國雄(64 歲)及鄧世禮(58 歲)。他們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判囚 6 至 12 個月。其中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的陳皓桓、梁國雄及朱凱廸,本案部分刑期須分期執行,3 人須加監 1 至 3 個月。

DCCC 1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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