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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連登、IG 發布煽動帖文 兩男被拒保釋 8.4 再訊

被指連登、IG 發布煽動帖文 兩男被拒保釋 8.4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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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 28 歲及 30 歲男子,被指多次於連登討論區及 Instagram 等社交平台,發布涉及「港獨」的帖文,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他們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五(24 日)分兩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兩被告保釋,下令還押至 8 月 4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應訊期間一直表現平靜,得悉保釋被拒後亦未有太大反應。
控方:警查是否涉其他罪行

案件在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席前處理。控方派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兩名被告則由大律師梁麗幗及當值律師代表。

控方申請押後兩案至 8 月 4 日,期間警方會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電話、電腦及 iPad ,審視是否涉及其他罪行;申請獲法庭批准。

控方反對兩被告保釋,並與辯方先後作出陳詞,羅德泉最終拒絕批出保釋。被告陳偉倫隨即放棄每 8 天的保釋覆核權,陳冠旭則排期於 6 月 30 日進行保釋覆核。

陳冠旭(28 歲,廚房工)及陳偉倫(30 歲,電腦資訊人員)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即分別於 2021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包括首尾兩日);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及 Instagram 發布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及海報,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動;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WKCC2144/2022、WKCC21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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