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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泳灘非禮女清潔工 前博愛醫院總理獲判無罪 官:不排除事主受妄想症影響

被控泳灘非禮女清潔工 前博愛醫院總理獲判無罪 官:不排除事主受妄想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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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時任博愛醫院總理關永樂被指在銀線灣泳灘摸女清潔工的胸部,又警告事主母親,要求她著女兒勿向他人提及非禮(法律 101 文章)一事,否則命令人拘捕事主。關否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五(22 日)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葉啓亮指,控辯雙方不爭議事主患有妄想症,故不能肯定非禮事件真實發生,不排除是事主的妄想症,導致出現本案指控。至於妨礙司法公正一罪,事主母親在辯方盤問下同意,被告只是想防止事主「亂講嘢」,故未能接納被告所言,必然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另批准辯方獲得訟費。

被告被指摸事主胸
警告事主母著女兒勿提非禮一事

被告關永樂(現年 62 歲,報稱商人),案發時為博愛醫院總理,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於 2021 年 6 至 7 月期間某日、同年 7 月 25 日,在銀線灣泳灘員工休息室非禮女子 X;及在 7 月 27 日知道警方將調查本案,威脅或恐嚇 X 的母親,使 X 不向警方提供協助,及刪除兩人之間對話。

案情指,事主 X 為銀線灣泳灘清潔工,被告則是泳灘常客。案發當日,X 在休息室半睡半醒期間,感覺到被告摸其胸數次,她沒有即時報警。另一日,兩人在休息室獨處時,被告扯下事主泳衣,使她露出胸部,X 遂將事件告知母親。被告其後警告事主母親,著女兒勿向他人提及非禮一事,否則「拎 10 萬等差人拉你個女」,並要求她刪除相關 WhatsApp 及電話紀錄。

官:事主患妄想症
不能肯定事件真實發生

裁判官葉啓亮裁決時指,事主 X 供稱向康文署職員投訴遭被告非禮,但主管表示對事件不知情;X 供稱被公司解僱,但公司負責人指是被告辭職,認為事主供詞與另外兩人不符。裁判官續指,事主母親供詞有不同版本,認為事主母女非誠實可靠證人,拒絕接納她們的供詞。

裁判官續指,控辯雙方不爭議事主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被害妄想症,妄想睡覺時有人按壓其身體,事主當時亦沒有服藥。他認為,不能肯定非禮事件真實發生,不排除是事主的妄想症,導致出現本案指控。

官:事主母盤問下同意
被告想防止事主「亂講嘢」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一罪,事主母親供稱,被告警告她著事主,勿向他人提及非禮一事,否則「拎 10 萬等差人拉你個女」,並要求她刪除相關 WhatsApp 及電話紀錄。裁判官指,事主母親在盤問下同意,被告只是想防止事主「亂講嘢」,故未能接納被告所言,必然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總括而言,裁判官考慮上述原因,認為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辯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申請訟費,指被告非自招嫌疑。控方外聘大律師馬藻玉則稱,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要求事主母親刪除相關紀錄,故屬自招嫌疑。辯方反駁指,被告已被判無罪,裁決清晰顯示妨礙司法公正非唯一合理推論。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批准被告獲得訟費。

KCCC8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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