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8 月 15 日,一輛電車沿堅尼地城海旁東行,駛至德輔道西近堅尼地城泳池對開時撞倒 4 人,包括 66 歲男子、其分別 3 歲及 6 歲外孫女,以及外傭。其中 3 歲女童被捲入車底,送院後不治。
49 歲電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周四(13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0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10,000 元保釋。
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被告李要東(49 歲,報稱電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指於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西環德輔道西(東行)近燈柱 26170 堅尼地城泳池外的行人過路處,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 38 的電車,引致洪煒芯死亡。

ESCC38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