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浸大學生會前成員,被指以活動開支為名,欲騙取學生會合共 80 萬元的支票,被控 2 項盜竊罪。他原不認罪,周三(2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於庭上改為認罪。
案情指,被告訛稱獲學生會批准,分別提取 30 萬元及 50 萬元的支票,以舉辦活動。警方調查發現, 被告將 60 萬元涉案款項,轉入其「富途證券」的投資戶口。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6 月 17 日判刑,待索被告背景報告。
辯方:欲幫補母親醫療開支
辯方求情指,被告姚希縉的父親已退休,母親患乳癌,被告曾申請貸款,欲幫補母親醫療開支,但礙學生身分,申請被拒,因一時貪念犯案。辯方又指,被告願意全數賠償,指其涉案投資戶口仍有餘款,可提取現金償還。
案情:被告訛稱獲學生會批准辦活動
案情指,浸大學生會持有兩個恒生銀行戶口,由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或財務秘書授權簽署,簽發支票,以應付學生會日常運作需要。莊姓學生會行政助理,則會保管一些已獲授權簽署的空白支票。
被告自 2022 年 7 月起出任學生會財務秘書,內閣於 2023 年 5 月請辭,及後由林姓第一控方證人出任暫代主席。
林核數時,發現兩筆未有妥為紀錄的支票,涉及 80 萬元;向莊查詢後,發現被告曾就兩筆開支作出虛假陳述,訛稱獲學生會批准,分別提取 30 萬元及 50 萬元的支票,以舉辦學生會活動。莊向學生會主席及副主席查詢,兩人均表示不知情。
警方其後接獲舉報,於 2023 年 7 月 6 日拘捕被告,他被捕後保持緘默。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將 60萬元涉案款項轉入其「富途證券」的投資戶口。
被告被控兩項盜竊罪
被告姚希縉(現 24 歲,報稱學生),被控於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5 月 2 日 之間,在香港盜竊兩項據法權產,即分別金額為港幣 30 萬元;以及 50 萬元的債項,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在一個帳號戶口欠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而上述財產由浸大學生會所有。
KCCC17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