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浸大學生會成員及一名 28 歲男子,被指於 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8 月,以報銷為名欺詐浸大學生會,提取學生會戶口內約 75 萬元款項。3 人被控串謀欺詐及交替的盜竊罪,28 歲男另被控 3 項洗黑錢罪,涉款約 364 萬元。
28 歲男子早前缺席首提堂,其案件周二(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現身法庭,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申請押後至明年 1 月 8 日再訊,以準備相關文件,獲裁判官莫子聰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5,000 元、不可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 1 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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