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國安法》生效翌日的七一遊行,有示威者在銅鑼灣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高叫政治口號,被警方發射水炮驅趕。事隔近兩年,警方 2022 年 5 月重新拘捕 4 名「踢保」男子,同控一項非法集結罪。 其中,22 歲演藝學院音樂系男學生 8 月初認罪,周一(22 日)被判囚 4 個月。報告指他不適合勞教中心,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下令監禁,又指他於案件提上法庭前有利用時間更生,除照顧家庭亦有助人,遂處判囚 6 個月的較低量刑起點。
辯方:被告富音樂才華
官指有更生 採較低起點量刑
被告黎子元在 2022 年 8 月 8 日認罪。辯方同日求情指,被告富音樂才華,年僅 15 歲便考獲兩樂器演奏級,在經濟有困難時仍不時為長者義演,現時在香港演藝學院獲全額獎學金主修音樂,可惜「上天帶畀佢音樂天賦,但喺佢 9 歲帶走咗佢做牙醫嘅父親」,其後與患癌母親相依為命。
裁判官當時聞言指,被告透過音樂助人,認為值得給予較低量刑起點,會先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候判。不過報告指他不適合,官遂判監。
裁判官指出,被告有利用時間更生,因此以 6 個月較低起點量刑,認罪後減至 4 個月,考慮刑罰須具阻嚇性,及求情因素已反映在量刑起點,故沒額外刑期扣減。
另一男認罪判囚 4 個月
餘下兩男不認罪 11.28 開審
被告依次為葉健榮(40 歲,送貨員)、林永耀(24 歲,工程師)、蔡偉賢(22 歲,學生)及黎子元(22 歲,學生),控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及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葉、黎在 8 月 8 日認罪,葉同日被判囚 4 個月。林、蔡不認罪,案件將在今年 11 月 28 日開審。
案情:警在被告身搜出口罩、泳鏡
案情指,案發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及禮頓道一帶,有約 800 示威者遊行,沿路高叫挑釁性及政治口號、與警方對峙,期間有慶祝香港主權移交橫額被毀,及有示威者從上方向警員丟雜物。
警方拘捕葉、黎,在葉身上搜出望遠鏡、黑色口罩、灰色面罩;在黎身上搜出泳鏡。另有片段見二人同日身在傘陣前方。
ESCC7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