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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與交警電單車相撞 車主入稟索償 稱警員疏忽、警方應負轉承責任

貨車與交警電單車相撞 車主入稟索償 稱警員疏忽、警方應負轉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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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大角咀合桃街與必發道交界,有一輛交通警電單車與輕型貨車相撞,交通警受傷倒地,送院治理,貨車右邊車頭損毀。貨車車主周三(19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交通警疏忽而導致意外發生,而警方應負上轉承法律責任,向警方就索償損失,但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原告為 Wong King Chuen,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案發於 2022 年 3 月 9 日中午 12 時 21 分,大角咀必發道與合桃街交界,駕駛電單車車牌 AM7187 的警員,因疏忽或違反法定謹慎責任,造成意外,而警方應負上轉承法律責任。

DCCJ30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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