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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被指透過律師寄投訴信 兩人否認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排期6.27開審

鄒家成被指透過律師寄投訴信 兩人否認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 排期6.27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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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證人將證懲教職員向被告解釋規矩

兩名被告鄒家成(26 歲,無業)及胡詠斯(30 歲,助理律師)同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即於 2023 年 5 月 2 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代表控方的高級檢控官李庭偉表示,控方有 10 名證人,料傳召其中 8 人,需要 3 天審期,辯方不爭議證物鏈,同意案中閉路電視片段呈堂。

控方在裁判官詢問下補充,證供將圍繞懲教職員在會面房與被告的對話,以及解釋的規矩,會面房亦有閉路電視鏡頭。被告沒有招認及會面紀錄,僅「可能有啲說話咁樣」;辯方則表示除被告以外,沒有其他證人。

鄒家成指案件涉投訴懲教署禁收書籍

鄒家成 Facebook 團隊於 2023 年 10 月中曾發文,指鄒因早前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而打算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惟信件遭懲教署阻撓,鄒因而改為透過律師寄信。

該帖文附有被禁收的兩本書籍,為台灣福智文化出版、作者為真如的《希望.新生》及《希望.新生2—心之勇士》。翻查資料,兩本書均為有關大乘佛法的書籍。

鄒 Facebook 團隊其後發文指,經徵詢法律意見後,為保障各方利益,刪除上述帖文。

懲教署:指控子虛烏有 

懲教署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有關指控純屬子虛烏有,並無事實根據,又指任何在囚人士如對院所待遇感到不滿,或就個人權益有任何投訴,可透過多個渠道作出投訴,包括院所管方、到院所巡視的懲教署總部首長級人員,或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提出投訴;亦可以書面方式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法定機構、其他執法部門、政府政策局等投訴;或選擇直接向突撃巡視的巡獄太平紳士求助或投訴,甚至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WKCC460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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