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頭懲教所兩名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偷走 4 部院所內的電視機,並涉伙同第三名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人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案件周三(24 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看守懲教所大閘的一級助理洪景陽供稱,次被告胡裕輝曾駕駛垃圾車離開懲教所,他理解車上全是垃圾遂批准放行。他同意次被告常表示拒絕出席「擦鞋仔飯局」,或令長官失望。此外有份搬運電視的囚犯供稱,獲首被告胡漢傑吩咐搬垃圾上車,如不遵從有機會受罰。
第六日審訊|同袍供稱帶被告「睇吓」儲物室 否認准搬走電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