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正因「民主派初選案」及「7.1 立會案」被還押的鄒家成,以及兩名律師,指他們於今年 5 月將一份未經授權的文件攜離監獄。鄒與其中一名律師,被落案起訴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周二(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至 3 月 22 日,以向控方索取沒被採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獲裁判官莫子聰批准。鄒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離庭時微笑向旁聽人士揮手;律師被告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控將文件攜離監獄
兩名被告鄒家成(26 歲,無業)及胡詠斯(30 歲,助理律師)同被控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指他們於 2023 年 5 月 2 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根據法例,除非獲授權,否則任何人如將信件、武器、藥物、金錢等物品攜離監獄,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 3 年監禁。
鄒家成 Facebook 團隊於 2023 年 10 月中曾發文,指鄒因早前被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而打算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惟信件遭懲教署阻撓,鄒因而改為透過律師寄信。
該帖文附有被禁收的兩本書籍,為台灣福智文化出版、作者為真如的《希望.新生》及《希望.新生2—心之勇士》。翻查資料,兩本書均為有關大乘佛法的書籍。
鄒 Facebook 團隊其後發文指,經徵詢法律意見後,為保障各方利益,刪除上述帖文。鄒家成另於 2023 年 10 月初曾指,被禁收德國作家史汪尼茲的《教養》一書,原因是當中名畫《維納斯的誕生》被指「裸露」。
懲教署:指控子虛烏有
在囚人士有多個渠道投訴
懲教署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有關指控純屬子虛烏有,並無事實根據,又指任何在囚人士如對院所待遇感到不滿,或就個人權益有任何投訴,可透過多個渠道作出投訴,包括院所管方、到院所巡視的懲教署總部首長級人員,或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提出投訴;亦可以書面方式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法定機構、其他執法部門、政府政策局等投訴;或選擇直接向突撃巡視的巡獄太平紳士求助或投訴,甚至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署方又指,懲教所的當眼處,如收押室、飯堂、日間活動室等位置均設有申訴專員投訴表格箱,箱內放有中英文版本免付郵資的投訴表格,在囚人士可隨意向職員索取及於填寫後寄出表格,數目不限。
WKCC460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