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2022 年 9 月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2023 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5 天。陳提出上訴。
案件原排期明日(19 日)處理定罪及刑期上訴,陳朗昇周一(18 日)在社交媒體表示,由於其法律團隊有「47 人案」被告的代表律師,原本申請將其案件改為下午審理,以遷就明日判刑的 47 人案。主審法官最終則將上訴案押至 9 個月內審理。
陳朗昇在社交媒體表示「咁幾好啦,律師可以去陪 47 人案的被告,我可以去做報道」。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未有聆訊日期。
原審罪成判囚 5 天
陳朗昇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於 2022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 26781;及阻礙她執行公務。
陳朗昇在原審時,供稱因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曾遭公開身份證資料,擔心資料再遭外泄而問清截查警員身份。原審裁判官梁嘉琪於 2023 年 9 月裁決時,拒絕接納其證供,裁定陳罪成,判囚 5 天。
梁指,警員有合理理由截查陳,案發時警員已道出身份,達到陳發問目的,惟陳仍繼續詢問,形容他「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
HCMA46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