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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理大內暴動開審 5 男 1 女科學館內被捕 控方依賴被告染藍衣物佐證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開審 5 男 1 女科學館內被捕 控方依賴被告染藍衣物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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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於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周四( 16 日)於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罪開審,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的案件。

控方案情指,各被告由理大逃走至科學館內更衣及扔掉裝備,期間科學館保安曾叫他們將物放進垃圾袋。警方最後在科學館內圍捕案中被告,並檢獲該垃圾袋。控方將依賴被告衣物上的藍色水漬,證明他們曾參與理大校內的暴動,又指各人離開理大後,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辯方爭議被告身分

被告依次為陳俊邦、陳頌欣、郭添明、羅健洋、李日朗以及袁太林,案發時各人介乎 15 至 20 歲。他們否認於 2019 年 11 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案件由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審理。辯方透露,將爭議警方的封鎖線,於案發時間能否阻止任何人進入理大,以及各被告的身分。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 年 11 月 17 日晚上 7 時至翌日早上 8 時,警方以 14 條防線包圍理大,故各被告必然在校內。校內的示威者曾焚燒雜物、扔汽油彈、縱火等,警方遂出動銳武裝甲車,並發射催淚彈及藍色水炮驅散。

控方指有人校門縱火 被告趁機逃出

約於 11 月 18 日早上約 8 時,新聞片段拍攝到示威者於理大正門燃燒雜物及縱火。此時,各被告與其他示威者循正門離開理大,進入科學館道。其後各被告和與他人在科學館道與警方對峙,有人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及其他硬物。警方舉黑旗及發出口頭警告無果,遂放催淚煙驅散示威者,示威者四散逃走。未幾,科學館後門的閉路電視鏡頭拍攝到,被告及其餘示威者共 17 人沿科學館道進入科學館內,警方封鎖科學館。

保安着被告將裝備放入垃圾袋

科學館的保安隊長看見 17 人於電梯大堂更衣及卸下裝備,着他們把地上的物品放於黑色垃圾袋,並將垃圾袋扔進休息室內的垃圾車,該垃圾袋事後遭警方撿取。閉路電視鏡頭拍攝到次被告至第六被告,於科學館電梯大堂位置更衣,脫下頭盔、防毒面具等裝備。

警方搜出被告衣物有藍色水漬

警方最終在科學館內,以暴動罪拘控該 17 名人士,包括本案所有被告,並將被捕人士押至紅磡警署。警方檢查各被告的物品,搜出染有藍色水漬的運動鞋、白色襪及護目鏡等,另外又檢獲防毒面具及生理鹽水等。

DCCC 191、192、195、197、199、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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