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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深水埗|17 歲學生認藏鐵筆、噴漆判入更生中心 官:須接受有規律和紀律性訓練

11.11 深水埗|17 歲學生認藏鐵筆、噴漆判入更生中心 官:須接受有規律和紀律性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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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1 日「大三罷」,一名當時僅 14 歲學生,被指在深水埗藏有鐵筆及噴漆,事隔近兩年半,於 2022 年 4 月再度被捕,被起訴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周四(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抗壓能力和情緒控制較差,須接受有規律和紀律性訓練,令他重回正軌。
官:攜護目鏡、面罩等 明顯有備而來

辯方進一步求情時指,被告一直品學兼優,經常參與義工服務和多項課外活動,與家人關係良好,親友亦有到庭支持;又呈上被告還押期間撰寫的求情信,顯示他有悔意,望在服刑後繼續學業。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案發當日各區有大規模示威,其中被告身處的旺角有逾 50 名示威者,公共設施被破壞。被告管有的鐵筆和噴漆,相當有可能在示威現場使用,並造成破壞。另外由被告身上搜出的物品如護目鏡、手套和防毒面罩等,可見被告明顯是有備而來參與示威。

祖父去世後患抑鬱症 冀未來成為演員傳播快樂

黃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案發時 14 歲,他承認因衝動而犯案,沒有想清後果,希望日後能成為一名演員,為觀眾帶來歡樂。她續指,被告於被捕後沒有再參與社會運動,其祖父於 2019 年去世,令他患上抑鬱症,現時已不用服藥。她稱,考慮到被告抗壓能力低和情緒控制較弱,認為他需要接受有規律和紀律性訓練,令他重回正軌,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曾赴加讀書 回港後擬到大馬升學 機場被捕

辯方早前求情時稱,案發後被告曾經獲釋,其後他赴加拿大讀書,惟 1 年後因不適應當地生活,回港後入讀馬來西亞的國際學校,並以 Zoom 形式上課。至 2022 年 4 月,被告準備到馬來西亞讀書時,在機場再度被捕。

被告林鴻日(17 歲,學生)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醫局街 119 號一帶,保管或控制一支鐵筆和一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KCCC76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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