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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受審 一學生中途擬改認罪 8.7再答辯

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受審 一學生中途擬改認罪 8.7再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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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原被控非法集結,後被改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0 人的案件,6 人早前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五(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一名被起訴時 17 歲學生擬改認罪,獲法官李慶年准保釋至 8 月 7 日再提訊,屆時重新答辯;其餘 3 名被告於同日續審。
一被告擬改認罪
案件8.7答辯及續審

4 名不認罪被告為楊耀(24 歲,攝影師)、羅翔駿(24 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楊麗樺(17 歲,學生)及吳雅芝(23 歲,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上述均為被起訴時年齡。

控方本周三(7 月 31 日)宣讀開案陳詞,辯方周五(4 日)甫開庭指,前一晚突然獲被告楊麗樺告知,欲改變答辯意向,申請押後案件至 8 月 7 日再答辯,以索取法律指示,及準備求情文件,另申請被告繼續擔保外出。法官李慶年指,此改動「必定會節省法庭時間」,故予以批准。

控方同意於 8 月 7 日再處理楊的認罪及定罪程序,並指現時程序上,無法確定是否須針對 4 名被告繼續舉證,提議押後其餘 3 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於 8 月 7 日下午續審,將傳召控方證人和呈交修訂開案陳詞,獲法官批准。

控方早前開案:
3 被告屬煽動角色、另一人留守現場

控方早前的開案陳詞指,當日數以千計示威者於中環一帶聚集,架設路障、燃起火堆及破壞店舖。警方及後施放催淚煙驅散,在置地廣場外拘捕 4 名被告,其中一人在警誡下表示知悉有「和你 lunch 」活動,前往中環後被捕;當中 3 人分別叫喊口號、看似彎身拾磚,以及作手勢指揮其他人逃走。控方認為他們屬主動參與、煽動、鼓勵和支持參與暴動,另一被告則蓄意留守現場。

同案 6 人認罪還押
暫定 8.17 判刑

10 被告依次為:葉嘉朗(22 歲,舞台燈光工人)、歐榮峰(22 歲)、楊耀(24 歲,攝影師)、傅之林(25 歲,自由攝影師)、羅翔駿(24 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鄭學洺(22 歲,健身教練)、潘琬瑩(23 歲,兼職攝影師)、楊麗樺(17 歲,學生)、吳雅芝(23 歲,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和黎姓學生(17 歲)。上述均為被起訴時年齡。

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另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其中葉、歐、傅、鄭、潘及黎 6 人,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楊麗樺則在審訊早期擬改認罪。部分人另承認「蒙面罪」,或獲准存檔法庭。

DCCC7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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