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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3人否認暴動受審 20歲男生供稱剪髮後欲回家被困窄巷

11.18油麻地|13人否認暴動受審 20歲男生供稱剪髮後欲回家被困窄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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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發生理大事件內的示威者,213 人被指在油尖旺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被捕,其中 13 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案件周三(3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

案發時 20 歲的男生被告供稱,案發當天於旺角理髮後打算乘的士回家,途中聞到刺激性氣體,而他患有濕疹及鼻敏感,氣體令他感不適,於是轉入窄巷打算塗藥膏舒緩,但遇上一大群人跑入窄巷後被撞跌。他又供稱,相信警員將「面罩膠袋」放入他的背囊。

控方質疑,若他感不適,理應調頭離開,認為他當天其實與其他黑衣人一同集結,最終因逃避警方而走到窄巷才被困。男生一概否認。審訊周四(2 日)續。
男生被告選擇作供:
案發當晚到旺角理髮

當中第十被告陳志遠選擇作供。他案發時 20 歲,為 VTC 學生,隨後原獲理學士學位課程取錄,但因本案而放棄,現為戲院員工。

他供稱,案發前接獲學校通知,將進行網課,覺得有時間尋找兼職工作。而為了應付工作面試,需要剪頭髮。案發當天他預約到位於旺角的髮型屋理髮,約晚上 7 時半離開大圍寓所,原本打算乘港鐵到旺角,但發現港鐵服務受阻,遂改乘的士前往,約於 8 時半抵達髮型屋。

他續稱,當他 10 時完成理髮後打算離開時,髮型屋老闆指附近有示威活動,著他稍作停留。陳亦留至 11 時許才離開。

陳:聞刺激性氣體
戴帽及外科口罩

陳憶述,他當時打算在附近截的士回家,但發現沒有的士,於是決定到鄰近的士站乘車。他打算先到油麻地站出口附近領取現金,但途中聞到有刺激性氣體。

陳續供稱,由於他本患有濕疹及鼻敏感,於是從袋中取出帽子及外科口罩戴上作保護。但氣味一直濃烈,他身上的敏感亦愈發嚴重,他想塗藥膏舒緩情況。但覺得不宜在大街掀起衣服處理,於是走到窄巷。

此時,突然有一大群人跑進窄巷,把陳撞倒在地,背脊朝天。陳倒地後嘗試撐起身但不成功,感受到背站被多人壓著,直至消防到場才被救出。

陳:聽到有人打開背囊拉鍊
相信警員將「面罩膠袋」放入

陳續稱,有警員上前為他鎖上膠手銬,命令他跪下,望向地下。隨後有警員拾起他腳邊一個「面罩膠袋」,兩度問陳是否屬於他,陳沒有回應。陳稱聽到有人打開其背囊拉鍊,相信警員把膠袋放入其背囊。

陳又解釋,當日被送抵警署後亦沒有向警方作出投訴,因為認為不重要,而且他首次被捕,故不敢作聲。他表示當天無意參與暴動或成為集結人群的一份子。辯方另呈上一名中醫於 2022 年 11 月撰寫的醫療報告,以證明陳患濕疹或鼻敏感。

控方盤問指剪髮純屬虛構
陳不同意

控方外聘大律師葉志康盤問陳時,質疑陳為何目睹油麻地站 A1 出口附近有火光,仍選擇前往窄巷。陳強調,當時他因氣體而感不適,但不欲「大庭廣眾」掀起衣服塗藥膏,而窄巷較少人,較適合處理。而即使現場有火光亦覺得不會波及自己,而且皮膚痕癢難耐,故希望先處理。

控方又指,陳前往窄巷途中理應望到有黑衣人跑來,有否感到奇怪?陳回應他當時只打算到便利店提取現金,即使有人跑過亦對他沒有影響,強調自己「唔係同佢哋同一伙」。

控方續問,既然陳感到不適,何不調頭離開,而選擇前往窄巷。陳解釋,他當時已在半路中途,覺得戴上口罩及帽後尚可應付情況。而當天袋中的口罩及帽子自 2019 年 6 月起便一直備存在袋內,以備不時之需,應付突如其來的刺鼻氣體。

控方最後指,陳當天與黑衣人一同集結,因逃避警方而走到窄巷被困,而剪髮後途經現場的說法純屬虛構。陳一概不同意。

5 人開審前認罪

本案原有 18 名被告被控暴動,依次為鄧妙小(案發時16 歲,下同)、余柏鏗(20 歲)、何健聰(32 歲)、施銘洋(21 歲)、李卓朗(30 歲)、李永賢(23 歲)、梁健平(25 歲)、翟耀瑋(18 歲)、陳卓男(20 歲)、陳志遠(20 歲)、周豐德(20 歲)、周家豪(27 歲)、朱梓瑩(20 歲)、洪家穎(24 歲)、黎國文(23 歲)、林煒綸(21 歲)、李傑思(18 歲)及黃添樂(25 歲),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參與暴動。

其中,何健聰、李卓朗、梁健平、朱梓瑩和黎國文 5 人,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何健聰另面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獲控方不續起訴。

DCCC 788/2020、DCCC 575/2021、DCCC 832/2022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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