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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否認暴動 16歲男審訊期間改認罪 准保釋4.6處理同意案情

11.18油麻地|6人否認暴動 16歲男審訊期間改認罪 准保釋4.6處理同意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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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連同同案 8 人於開審前認罪,餘下 6 人不認罪受審。

案件周二( 4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一名案發時 16 歲男生於案件表證成立、考慮是否出庭作供期間改認暴動罪,暫委法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6 日以待控方準備同意案情,並批准各被告續准保釋。

首 4 名不認罪被告已完成辯方案情,餘下 1 名被告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將擇日作結案陳詞。
15 人被控暴動 9人開審前認罪

6 名不認罪受審被告依次為:鍾曜禧(34 歲,地盤工人)、羅澤琛(19 歲,學生)、吳仲賢(18 歲,學生)、鄧建歡(27 歲,銀行職員)、甄念賢(16 歲)及李子聰(25 歲,水手)。甄念賢周二審訊時改認暴動罪。

另 9 人開審前已認罪,依次為翁芷茵(19 歲,金融從業員)、周耀天(22 歲,學生)、鍾永祥(45 歲,電子工程師)、蘇浩然(25 歲,調酒師)、孫嘉豪(22 歲,學生)、曾紹鵬(21 歲,調酒師)、黃康瑜(22 歲,學生)、黃子悅(22 歲,學生)及王汶珊(28 歲,無業),均為案發時年齡。

15 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指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第 7 被告蘇浩然涉攜有鐳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獲存檔法庭。

DCCC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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