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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被控藏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喬映瑜獲批法援 還押3.14再訊

12港人|被控藏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喬映瑜獲批法援 還押3.14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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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2022 年 8 月完成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隨即因在港涉及一宗爆炸品案被捕。她被控藏毒、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罪,另因潛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兩案周二(1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指,法援署正處理喬映瑜的法援申請。法官高勁修則表示,已收到本案的法援文件,「將會派法援畀被告」,押至 3 月 14 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旁聽人士向喬映瑜揮手,喬亦有揮手回應。
被告另涉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喬映瑜(35 歲,報稱無業)被控藏毒、管有爆炸品及製造爆炸品 3 罪,指她於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 2.98 克草藥形態的大麻;同日同地連同黃棨騫,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俗稱喉管炸彈的爆炸品,以及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她另涉一宗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即於 2020 年 1 月至 8 月 23 日,在香港連同「廢中」、「恩典」及其他人,協助自己與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和阻礙警方的調查,及/或因而引發的刑事訴訟。

DCCC 928/2022、DCCC 10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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