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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喬映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藏毒 因隔離未出庭 暫押至8.31及9.6再訊

12 港人|喬映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藏毒 因隔離未出庭 暫押至 8.31 及 9.6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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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在內地完成服刑,周一(22 日)早上被押回香港,隨即因涉在港一宗爆炸品案被捕。她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藏有危險藥物 2 罪,周二( 23 日)分兩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喬正在隔離,故未到庭,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31 日及 9 月 6 日,或其他可更早出庭的日子,期間交由懲教署看管,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

警方周二凌晨發稿回應,指接收一名女疑犯,涉兩案分別由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及國安處跟進。「12 港人關注組」周一指,喬精神不俗,家屬感謝各界關注和支持,已為喬安排代表律師。
喬涉兩案提堂因隔離未到庭

案件周二在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席前處理,控方派出高級二等法庭檢控主任邱錫倫,被告沒有律師代表。

控方表示,被告正在隔離,要求押後本案至 8 月 31 日及 9 月 6 日,或其他可更早出庭的日子,期間交由懲教署看管。當值律師指,目前沒有指示代表被告。被告今亦暫無私人律師代表。

控罪書:涉與「廢中」、「恩典」兩人犯案

喬映瑜(35 歲,報稱無業)被控於 2020 年 1 月至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即協助自己與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和阻礙警方的調查,及/或因而引發的刑事訴訟。

喬另被控於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 104 號至 116 號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 2.98 克草藥形態的大麻。

據了解,喬被指同年在上水村屋製造或藏有爆炸品,而遭警方通緝。

喬周一被押回港 關注組指精神不俗

涉「12 港人」案的喬,與另外 11 人於 2020 年 8 月被廣東海警局截獲,她同年 12 月在內地被裁「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判有期徒刑兩年。傳媒引述消息指,喬在內地刑滿,周一早上(22 日)被押回香港。

周一早上約 11 時 40 分,喬映瑜在警員押解下,乘銀色七人車到達天水圍警署,她身穿黑色風褸,被黑布蒙頭,雙手被鎖上手銬,由一名女警帶下車,然後押入警署。

「12 港人關注組」在 FB 發布消息,指喬映瑜從廣州白雲區女子監獄刑滿回港,被押至天水圍警署由香港警方看管,並指喬精神不俗,家屬感謝各界兩年來的關注和支持,強調家屬沒有、亦無意眾籌,並已為喬安排代表律師。

警發稿指接受疑犯 新界北總區、國安處調查

警方周二凌晨發稿,指周一在深圳灣口岸,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一名 35 歲女疑犯,指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該名女疑犯移交。

警方指,喬涉嫌與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旺角發生的一宗製造爆炸品及藏有危險藥物案有關,但其後潛離香港,案件由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跟進;警方國安處亦就該女子在港涉及的一宗妨礙司法公正案作出調查。

警方指,經調查後已暫控該名女疑犯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至於製造爆炸品案件,警方會先索取律政司意見,不排除會加控其他罪名。

12 港人案 餘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12 港人」案中,目前只餘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他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判有期徒刑 3 年。

「12 港人關注組」指,鄧現於廣州從化監獄服刑,預料將於 2023 年 8 月 22 日回港。

FLCC1104-11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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